第三十三章 炼铁熔金,御火吞天-《大商监察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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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的知县,如何敢插手我幽县事务?”

    李成运尽显张狂,本就魁梧无比的身材,在血气运转之下更显威猛,犹如巨灵神降世,压迫感十足。

    “铁棠,你的名讳李某早有耳闻,大家都是隶属巡检司,本官也不跟你废话。

    除非是清水郡总郡捕签发的刑拘令,否则今日你从哪里来,就乖乖回到哪里去。”

    嘶!

    铁棠深吸一口气,知晓以寻常手段....那是带不走李成运了。

    这里面其实有些问题非常微妙!

    运城知县签发刑拘令....能不能逮捕其他城池的总捕头?

    理论上可以!

    不过实际操作情况下,没有人会这么做。

    这种跨城执法,首先就过不了当地知县那一关,其次还有县丞。

    没有人会喜欢别的官员,特别是同级官员,来插手自己地方的事务。

    还有第二点,也是最微妙的一点。

    捕快体系,乃是单独存在。

    即便是本地的知县,对本地总捕头,也只是有名义上的管辖权。

    真正涉及到捕快的功绩、赏罚、升降、调度等等......完全不关知县的事。

    知县在这些事务之上,甚至说不上多少有分量的话,真正的决定权都在巡检司!

    比如铁棠由蓝衣捕快,越级成为运城总捕头,就跟运城知县无关。

    乃是清水郡的总郡捕签发令状,直接跨级提升。

    所以铁棠别说拿着运城知县的火签,就是拿着幽县知县的火签,也没有那么容易擒拿李成运这位总捕头。

    李成运就是吃定了这点,并不怕铁棠所谓的刑拘令。

    当然。

    他也怕事情闹大,所以在能缓解的情况下,他不会做到这一步。

    可惜铁棠来意坚决,他也只能就地打滚,赖在幽县不走。

    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能说上几句话。

    去了运城——

    不是任人宰割?

    看到李成运如此坚决,铁棠解下腰间佩刀,递给比岐。

    “既然如此,铁某只能‘请’李捕头配合一二了。”

    法理上拿不下对方,那没有关系。

    只要对方‘真心诚意’配合工作,这案子还是能办的。

    可问题是.....

    有这个实力么?

    李成运一脸不屑,两股白气从鼻间喷出:“就凭你?

    听说你不过是锻骨境的小娃娃,若非办案手段了得,根本做不到总捕头的位置。

    凭你也敢和我动手?”

    两人架势拉开,自身身后的运城、幽县捕快也是势如水火。

    “总捕头!”

    “总捕头!”

    .......

    苍啷啷!

    一把把秋水雁翎刀出鞘,刀尖散发的烁烁寒光,让本就在远处观望的寻常百姓,再度后退了一大截。

    “这是要火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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