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6、零售业-《本港风情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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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年代,青春偶像的杀伤力无人能及,他们会像飓风一样吞噬传统艺人的知名度与人气,其实不止是当代,即使二三十年后,全世界的演艺圈仍旧是偶像为王,那些踏踏实实的演技派、唱功派,往往奋斗半生却敌不过偶像派的惊鸿一现。

    演艺圈的规则就是这样,即使再多人嘲笑讥讽所谓的娘男、流量明星,却阻挡不了他们如山似海的敛金,黎铭、郭富诚、李克勤组合的成功就是明证。

    陈维云亲手制造偶像,肯定要把偶像的价值最大程度的发挥出来,当然利润也要最大化。

    但陈维云设置的合约并不是为了纯粹剥削,而是出于预防跳槽为目的,从他五年前偷渡到港后,他与签约艺人始终秉承公道的交易原则,他把明星们推向全球市场,必须拿到合理回报。

    可是演艺圈追名逐利,诱惑太多,当红偶像无一例外都是火药桶,无论曾经的东家是否有知遇之恩,他们说解约就解约,说翻脸就翻脸,人情在这个圈子里一文不值,所以合约里的限制条款非常有必要。

    原时空这一批香江艺人,在1988年,他们的个人身价罕有超过一千万港币者,陈维云的出现让他们一个个富的流油,即使亿万富豪也大有人在,不止腰包丰厚,知名度与影响力也远远超过原时空,但他们对陈维云的感激又有多少呢?

    他们多数人都把梦工厂电影与音乐的成功归功于他们个人,眼里只盯着‘上亿美金’的票房分红、‘百万张’的销量版税,只要有机会能赚更多的钱,他们会毫不犹豫脱离梦工厂单飞。

    陈维云对此并无反感,他很理性看待这一切,因为追求金钱没有对错,他不会因为艺人的恭维与感恩言辞而感动,同样不会因为艺人的跳槽与加薪要求而愤怒,在他看来,这都是正常的娱乐圈商业规则。

    他会严格遵照规则做事。

    但是个人的经商喜好有所不同,当初陈维云涉足演艺圈,是为了更快速的发家致富,赚取他的第一桶金,他并不是因为热衷才进入这个圈子。

    在心理上,陈维云并不中意和艺人群体共事,可是梦工厂已经发展到这种地步,而且正处于紧要关头,陈维云仍旧要费心招揽艺人,稳定艺人资源,防止其它娱乐公司阻碍梦工厂的发展势头。

    等陈维云收购了环球,完成娱乐版图的大战略,彻底奠定‘梦工厂’的世界品牌,大陆市场差不多也会进入腾飞阶段,那么陈维云会选择把ATA卖掉,这些艺人谁想抢,谁就去抢,陈维云不会再挖空心思去捧红某一位艺人。

    因为那时已经没有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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