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老李,有人骂你,骂的老惨了【二更】-《开局就较真,对面被我吓到报警!张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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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果就不一样了。

    和诈骗一样,这同样属于刑事犯罪!

    “诽谤罪?”

    王大锤眨了眨眼睛。

    听着秦牧的讲述,脑海里很快就浮现出了诽谤罪的刑法条文。

    作为律师。

    这些常见的刑法条文,都是要求通篇背诵的。

    诽谤罪,有三个构成要件。

    第一,侵害和受损的客体,必须要是人格尊严和名誉权。

    第二,犯罪主体需要存在实施捏造并散布某种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第三,主观上是故意。

    也就是明知自己散布的是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名誉的危害结果,但还是继续这样干。

    “好像……似乎也许大概……对方真的犯了这个罪。”

    在左右对比,仔细衡量后。

    王大锤忍不住咽了咽口水。

    首先,这个“天天学英语”人肉了老李的信息资料,一直在攻击老李的人品,侵害了名誉和隐私权。

    其次,他不明真相,就捏造了虚假信息,说老李沽名钓誉,引导其他网友对老李进行攻击。

    最后。

    这个“天天学英语”,在主观上肯定是故意的。

    不然也不会一直在评论区里活跃,甚至和那些三观正常的网友们对喷。

    此外。

    关于不实的网络信息,在网络上浏览量达到5000次,转发量达到了500次,就属于情节比较严重。

    完全可以立案!

    而诽谤罪的判刑,一般在三年以下。

    不同于治安管理处罚。

    后者属于治安管理处罚,不会影响将来的就业,处罚也比较轻。

    而前者,则属于犯罪,会有终身跟随的犯罪记录。

    “我可以确定,对方确确实实犯了诽谤罪。”

    想到这里,王大锤深吸了一口气。

    重新看向了秦牧。

    认真说道:“不过诽谤罪属于告诉罪,不告不理,你需要带老李亲自前往派出所报案。”

    诽谤罪和诈骗罪这些不同。

    诽谤的是个人自身。

    若自己觉得无所谓,对方就不需要接受处罚。

    因此需要本人亲自出面举报。

    秦牧听完,点了点头。

    随后在午饭前,找到了在食堂正要吃饭的李卫国。

    “老李,晚点吃饭,出大事了。”

    李卫国愣了一下。

    “出啥事了?”

    “有人骂你!骂的老惨了。”

    秦牧一边说着,一边拿出了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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