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 从三楼跳出窗外-《警事现场苏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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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我们也是这个意思。”侯建回答。
“头七”过后韩军老人的遗体被运到贵安市物证检测中心进行解剖,有大名鼎鼎的乔博士在,苏乐他们很快就拿到了解剖和物证检测的结果。
尸体肺内有大量水吸入,肺泡破裂,肺部呈现明显的水肿现象,口鼻和呼吸道中发现有少量的泥沙,胸前及腹部皮肤呈鸡皮样变。这些特征都明显的符合溺亡特点。
在尸体的指甲内发现泥沙及少量的皮肤组织,怀疑这些皮肤组织是被害人在挣扎的过程中从凶手身上抓下的。
在尸体的腹部、胸部、背部、颈下和手臂发现多处淤血,表明凶手在受害者生前对其进行过殴打。
在尸体的脑干部位发现手指形状的淤血,面部有多处擦伤,怀疑是凶手按住受害者的头部,将其按入水中窒息而死。
在河滩上发现的血迹经检测是韩军的血,白色的头发是韩军的头发。河滩上发现的两根黄色头发,经dna鉴定与在韩军指甲缝里取得的皮肤组织是同一人。
在乔博士进行尸体解剖的时候,苏乐他们并未闲着。大韩村地处山区,交通非常不便,进出大韩村只有一条能通汽车的道路。他们调取了道路上的交通监控录像,对韩军遇害当天早晨到第二天早晨经过大韩村附近的车辆进行了排查。
经排查发现,有一辆车的行踪比较可疑。在距离大韩村5公里的路口监控录像中发现,一辆黑色的奥迪q7轿车,当天晚上19点45分从贵安市区往大韩村方向开了过去。过了50分钟后,也就是20点35分,这辆车又从大韩村往市区方向通过了这个监控点。
经过对这辆车的车牌号的查询,发现这辆车的主人竟然是开特健身中心的老板郭恩成。联想到苏乐和张鹏飞他们与郭恩成见面时的情况,想到郭恩成脖子上面的抓痕以及他那一头飘逸的黄色长发。苏乐他们向贵安市刑警支队长胡建中建议,立刻对郭恩成采取强制措施。
对郭恩成的围捕工作安排在他的开特健身中心。开特健身中心是一座三层楼的建筑,建筑的一楼和二楼是商铺和饭店,整个三楼都是健身中心的地盘。这栋建筑共有三个出入口可以进入到三楼的健身中心,分别是位于楼中间的电梯和位于楼左右两侧的步行梯。
为了万无一失,顺利的将郭恩成抓捕归案,贵安市动员了大批警员。根据事先的安排,所有的警车均关闭警笛和灯光,预先埋伏到距离健身中心一百米的路边,先派员进入到健身中心内部,确认郭恩成在健身中心内以后,再发出行动的指令。
苏乐和张鹏飞三人身穿便衣,在一楼电梯旁边的水果店里等待着行动的命令。对讲机里传来侦查员的汇报的声音:
“胡队胡队,确认郭恩成正在三楼的健身中心内,可以行动。”
“好的,全体都有,按原计划,行动!”
听到命令后,苏乐他们三人出了水果店,走到隔壁的中间电梯厅,按动了上行的箭头。一部电梯在二楼,电梯下来后打开门,刘冠过去挡住电梯门。另一部电梯在三楼,电梯下来后张鹏飞也过去将电梯门挡住。苏乐同时拿出自己的证件,将电梯厅里的其他人员劝出。
12名荷枪实弹的武警队员飞奔而至,进入事先准备好的电梯后,苏乐他们三人也一同跟着进入三楼。
三楼的健身中心一幅热火朝天的景象,跑步机、大飞鸟、椭圆机、蝴蝶机和杠铃等处都挤满了健身的人。武警队员进入后,正在器械上训练的人们都惊呆了,不知发生了什么情况,发出阵阵惊呼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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