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通红的眼睛死死盯着王锦,泪水跟鼻涕混成一团。 “你刚才杀的,是我丈夫。” 女人咬着牙,几乎是一字一顿地说着。 “我们不是坏人,可你却毁了我们的家。” “啧。” 年轻人撇了撇嘴,手起刀落。 女人的声音戛然而止,用怨毒的目光看着穿透了自己胸膛的刀刃。 她似乎想说什么,却实在没了力气。 瘦弱干瘪的身躯缓缓倒下,再也没有动静。 “不是坏人…那你就不应该出现在劫掠久春的据点。” 王锦叹了口气,用猩红之握清理掉了女人的遗骸。 “更何况我是个打工的,评判是非对错不是我该做的。” 年轻人看着那消失不见的尸体,继续向前走。 王锦其实并不喜欢杀人。 生命值得尊重,所以他会尽自己最大努力保护身边的同伴。 可也仅限于同伴。 在王锦眼中,同伴以外是敌人。 敌人会威胁到自己的利益。 威胁到利益的…就得消失。 一旦想通这一点,给敌人带去死亡就不那么难以接受了。 刚才在山路上的不洁者死的干干脆脆,坦坦荡荡。 现在这女人死的拖泥带水,试图用这种方式影响王锦。 可王锦内心深处对这些不太感冒。 双手沾满鲜血…那就好好洗手,然后吃顿好的,再睡上一觉。 第二天到来时,王锦就能继续欢快地砍掉别人的脑袋。 这是他从小到大养成的另一个习惯。 “学会忘记,人才能更好的活下去。” “虽然很残酷,不过确实很有用啊。” 王锦一边嘀咕一边向前走。 然后停住脚步。 “卧槽...搞什么啊?” 王锦低声骂了一句,抬起的脚怎么都放不下。 他看见了一个孩子。 这孩子最多不超过十岁,穿着一身卡通小兔子的连体衣,肥乎乎很是讨喜。 看起来是能被孤勇者拐跑的类型。 他眨巴着大眼睛看向王锦,似乎在犹豫着怎么开口。 王锦很擅长观察细节,哪怕光线昏暗也能看出这孩子的长相跟那女人有五六分相似。 他们的关系不言而喻。 王锦咽了口唾沫,略微调整了一下情绪。 “大哥哥…你看见我的爸爸妈妈了吗?” 孩子抬头,用无辜的目光看向王锦。 显然,他不知道自己的父母刚死在面前的大哥哥手上。 “走近点我就告诉你。” 王锦脸上闪过一抹纠结,手中的水果刀暗暗发力。 “啊?那,那好吧。” 孩子似乎不太明白王锦为什么要这样说,可还是乖乖迈步走了过来。 “大哥哥…是你杀了他们吧?” 王锦心中正五味杂陈,就听到对方轻轻开口。 “我亲眼看到了。” “我看到爸爸满脸惊恐地倒下,也看见妈妈变成了灰烬。” “我们混血种的命就这么不值钱吗?” 那孩子边说边向前走,脸上的笑容越来越浓。 “你对自己和同伴的性命如此看重,却把我们像动物一样屠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