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但是范尼…… 弗格森看向了范尼。 范尼的状态不太稳定,总是一场比赛好,一场比赛坏。 在国家队上演帽子戏法,但在俱乐部,现在怎么射都射不进去。 真是急死人。 接下来周中要客场打欧冠,周末主场打阿森纳,连续两场硬仗,他需要范尼。 打硬仗的时候,还是范尼这种成名球星最靠谱,弗格森也信赖他,所以他希望范尼也能够尽快进球。 现在董方卓蒙进一球,这显然给他压力。 偏偏场上最能突破的家伙是C罗,但他喜欢给董方卓传球,而不是他,这亏可吃大了。 左路的史密斯本身就是一名前锋,他不可能有传球意识的,能给他做球的实际上就剩下斯科尔斯。 但开场时他错过了斯科尔斯的两次助攻,要不然也轮不到董方卓出风头。 一球领先的曼联,已经打得顺风顺水。 之前就差一个破门,破门之后,一切都顺畅了。 伯明翰的进攻乏力,对曼联的威胁并不大,偶尔的反击进攻一般都在两个边路就被阻止下来了。 剩下的时间基本上都是曼联在进攻,第28分钟,史密斯利用自己强壮的身体从左边生吃进去,直接起左脚抽射,皮球直挂近角,把比分改写了2:0。 这个球进得很独,范尼在中路摊开双手,一脸的无奈。 他很想爆发一下骂两句,可终究还是忍住了。 他不知道史密斯有没有看见他,当时他的身边没有任何人防守,但史密斯选择了直接射门。如果史密斯能够把球传给他,他只要轻轻一碰就可以打进去了。 但史密斯也很需要进球,看到他疯狂冲向角旗处庆祝的样子,就知道他有多么渴望这个进球。 他是个前锋啊,不是个边前卫,他渴望进球,进球的欲望不会比任何一名前锋差。 可偏偏他在锋线上没有任何竞争的优势,甚至连董方卓都比不上。 弗格森让他首发出场,已经是很给他面子,现在这个进球来得正是时候。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