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归途1更+2更+3更【多日常】……-《惊悚旅游团[无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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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嘿,        别说,我做『毛』血旺真的有一手的!”

    一个很大的鸳鸯锅摆在桌子上,左边是辣油翻滚的『毛』血旺,        右边却是『乳』白『色』的鱼汤,        汤里是提前煎过的,黄河大鲤鱼的鱼头鱼尾。

    两边汤都沸腾了,咕嘟咕嘟冒着沸腾水泡,        香气扑鼻。

    “不过刚从西藏那边回来,还是缓一缓比较好。不然肠胃受不了。”

    鹿书橙在兴致勃勃分筷子,甚至细心给卫洵的貂崽也准备了一个小碟。一张大桌上摆满了各种食材,        片好的鱼肉,        牛羊肉,        虾滑菌菇,        各种丸子,        最显眼的是一大盘卤得恰到好处的卤牛肉,卤牛蹄筋。

    桌边从左到右,        坐的分别是卫洵,茅小乐和王澎湃,鹿书橙坐到最后一个空位上,给自己调了份小料。

    茅小乐殷勤给卫洵递了筷子,问道:“卫老师,        你喝么?”

    卫洵道:“果粒橙吧。”

    之前安雪锋离开以后,茅小乐他们就回来了。归途旅社里目前三个人,除了鹿书橙外,卫洵差不多都认识。王澎湃更是老熟人。

    虽然他的脸和当时在醉美湘西时候看起来不一样,但他体型,他的说话风格,        卫洵很快就对上了号。

    鹿书橙贴心给卫洵准备了一个男款换衣手环,只要随身戴着手环,从动物变回人后自然就会穿衣服。之前卫洵疑『惑』的,对安雪锋为什么变成人后就有衣服的疑问迎刃而解,他身上应该也有类似的道具。

    相比之下,茅小乐就让卫洵觉得有点陌生。当茅小乐站在卫洵面前,面红耳赤,磕磕巴巴介绍自己就是茅山道士的时候,卫洵印象中的茅山道士完全碎了。

    他印象里的五年书粉,茅山道士应该是个脾气很好,很有耐心,很积极乐观,从来都只穿道袍的中年人。

    而茅小乐……有点过分年轻了,看起来顶多二十岁。也许不到二十,他看起来有点小小的,比卫洵个头还低。

    “你多大了?”

    卫洵换好衣服,简单和茅小乐聊了句。

    “我二十了!”

    茅小乐像汇报一样响亮道。

    “哈哈哈,是虚岁二十啦。”

    从旁边经过的鹿书橙笑道,她变成了一头大白狼,叼着菜篮子轻快经过门边,篮子里是一把沾着土的水嫩小葱,把水灵灵的小青菜。

    “茅小乐十四岁那会就开始向我们强烈安利三水老师了。”

    “鹿书橙!”

    茅小乐恼羞成怒,去揪狼耳朵。大白狼也不躲,反倒顺着茅小乐的拉扯把头伸过来,眼睛亮晶晶的望向卫洵,尾巴摇摆,看起来不像狼,倒像是一头大号萨摩耶。

    卫洵试探的伸出手来,她竟然还真把头伸到卫洵手下,温顺蹭了蹭他的手心。

    不得不说,正常人初到陌生的地方,遭到热情的招待,可能会觉得尴尬不自在。卫洵虽然不会,但他想,哪怕自己是正常人,恐怕也不会觉得尴尬。

    认识五年的‘小’书粉,帅气中又有一些可爱的白狼,让人很能放松下来。

    归途的人是在很认真的招待他,不希望他在这里感到不自在。

    为什么呢?

    卫洵心中升起疑『惑』,他信奉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爱与恨,要是因为他是新队员,才对他么好,那他现在还没加入旅队。

    而且和茅小乐谈起来时,茅小乐虽然很期待很高兴,却没有催促,而是郑重让卫洵再想想。加旅队是大事,不要轻率了,并不是特别急切的要求。

    如果是安雪锋临走前跟些人说了么……到底是发自内心的热情招待,还是应付差事,卫洵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最重要的是鹿书橙茅小乐他们都是成名已久,历经厮杀的大旅客,和他相处时却是相对平等的关系。甚至有点点『舔』的感觉。

    倒也不是贬义词的『舔』,就是他们说起话来真的很好听,让人不自觉就生出好感。鹿书橙更是以狼态行动,迅速消除生疏感。

    他们图什么?

    卫洵不太明白。

    天生热情,对所有人都这样?不应该吧。

    可他一个新人旅客,哪怕表现再优秀,在新人中鹤立鸡群,但在顶尖旅客眼里,应该也不至于太独一无二。

    光说完成旅程主线,获得专属武器这件事。虽然很难,但就在刚刚,茅小乐期期艾艾,邀请卫洵留下来吃晚饭。在卫洵意后他高兴的不行,问卫洵能不能吃鱼,喜欢吃么鱼。

    在卫洵随口回答后,茅小乐兴冲冲拿出了一个铜盘,浅浅的装上水后,一挥杆,竟然从铜盘的水里钓出一条黄河大鲤鱼来!

    “我能看看吗?”

    卫洵大感好奇,在茅小乐允许下他拿过来铜盘观察,发现它看起来就是个普普通通,颜『色』黯淡的铜盘,顶多只有一指深。而卫洵拿到它后,没有看到任何道具说明。

    要么不是道具,只是一件寻常物品。

    要么是个人专属道具,旁人拿到后无法窥视到它的名称与功能。就像卫洵的狂徒之刀,别人捡到以后,除非用特殊的办法,否则是无法看到它的名称的。

    但是铜盘装水钓鱼这典故,卫洵是听说过的。

    “是左慈的铜盘?”

    左慈是东汉末年的方士,《后汉书·左慈传》记载,左慈善魔术,尝与曹『操』宴,『操』欲得松江鲈鱼,慈以铜盘盛水钓之。

    左慈的铜盘盛上水后,能连接所有江河湖海,无论卫洵想吃任何河鲜海鲜,茅小乐都能给他『摸』出来。

    卫洵对海鲜河鲜没太大兴趣,他更感兴趣个铜盘。

    茅小乐只说吃的上面,但卫洵觉得铜盘另有更恐怖的作用。

    铜盘,能不能将人转移到各大江河湖海中?

    或者,如果有人藏在水里,或者有么重要东西藏在湖底海底,茅小乐是不是都能用铜盘钓上来?

    稍一细想,它的作用多的惊人。尤其是茅小乐回答道:

    “对,它是我的一件专属道具。”

    一件。

    卫洵敏锐注意到茅小乐的话,也就是说,他不只有一件专属道具。

    卫洵摆出了他的狂徒之刀,和茅小乐探讨。茅小乐见卫洵竟然把狂徒之刀拿了出来,顿觉他信任自己,高高兴兴把一堆有关专属武器的东西全告诉了卫洵,包括专属武器的分类。

    纯粹攻击类,纯粹辅助类,规则类,因果类等等。

    卫洵把狂徒之刀,算作纯粹攻击,很适合作为武器,将来单攻最强。

    茅小乐个铜盘,还要他的鱼竿,都算作规则类的。铜盘的规则,是能连接到这世间一切的江河湖海,鱼竿的规则,是水下各物皆可钓。

    两件,光是铜盘和鱼竿,就是两件专属道具了。

    卫洵暗自吃惊,他记得茅山道士和他讨论左慈人物时,大概是在三年前,他《茅山道士之古墓惊魂》的时候,茅山道士就暗搓搓明里暗里跟他暗示,说这文里的主角茅三五,探左慈墓应该探出个铜盘来。

    茅小乐绝对不是无的放矢,很有可能他那时就得了铜盘和鱼竿两件专属物品。今年他虚岁二十,实岁十九,三年前就是十六。也就是说茅小乐在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完成过两次旅程主线了。

    实在是年轻的惊人,藏北的盲人少年徐阳年纪也小,十五岁,但当时的茅小乐也不比他大多少。

    “你进入旅社多久了?”

    他们拎着鲤鱼向厨房走去,路上时卫洵好奇问道

    “有十来年吧,是挺久的。”

    王澎湃笑眯眯接了话茬,胖肚子上系了个围裙,如果再戴个厨师帽的话就很像饭店里的大厨:

    “当初小乐刚来的时候就是个孩子,队长带他出去,别人还以为他是队长小孩呢。”

    “我现在成年了!”

    茅小乐咬牙切齿,边说边迅速看了眼卫洵,他不想被三水老师当小孩,他可是个成年男人,绝对可以保护三水老师安心码字的!

    保护……好像,三水老师也不需要他保护。

    想到卫洵在藏北旅程中的表现,茅小乐是高兴自豪,有点淡淡的忧伤。他原本想的,自己外出旅行打工,三水老师在家码字的梦想,好像破灭了。

    唉,原来三水老师是这样的人,也难怪,他么喜欢到处冒险,怎么可能安心呆在家里码字呢。

    尤其是现在,加入了旅社,茅小乐有种不祥的预感。

    他可能,再也看不到《茅山道士》完结了!

    卫洵没注意‘少年茅小乐之烦恼’,他听了王澎湃的话,只觉得讶异。

    十来年,哪怕按十年,十年前,茅小乐九岁。

    九岁时候就被选入旅社了?或者更小的时候?

    旅社有自己的选拔标准,但无论如何,导游都是群快死的人,旅客们都是群有坚定愿望,实现愿望的渴望异常强烈的人。

    九岁的茅小乐,有么一定要实现的愿望?但无论如何,他以九岁的年纪被选入旅社,还活到了现在,无论天赋实还是运气,都是绝对拔尖的。

    而样的茅小乐,在鹿书橙和王澎湃面前并不骄傲自负,更像个大男孩一样,也就是说,他在归途里的地位,并不算最高。

    还有实与他相等,甚至比他更强的人在。

    如果一整个归途都是这等实,卫洵更无法了解,他们为么会如此殷切对待自己。

    究竟是在图谋么?

    卫洵不动声『色』,打算再看看。

    一起吃饭是最能拉近感情,让双方都放松的事情了。鹿书橙和王澎湃掌厨,做了浓汤黄河鲤鱼锅和『毛』血旺辣锅两种锅底,饭菜一上桌,大家吃吃喝喝,气氛顿时热闹起来了。

    “卫洵你尝尝卤牛肉!”

    鹿书橙热情推荐道:“是我自制的。”

    阔口瓷盘里的卤牛肉不像饭店外卖里那样,切得薄薄小片,而是一大块一大块的,看起来就很豪爽诱人。尤其是在『毛』血旺辣锅里一涮,沾上红油,香辣浓郁,酱香十足,肉质很好,瘦肉中还有琥珀『色』的肉筋,软糯极了。

    “当初你龙神水道那会,吃的牛肉罐头,之前我们也特别喜欢买那个。”

    鹿书橙笑道:“之前茅小乐一箱一箱往旅社里搬,结果罐头就涨价了。从‘红烧牛肉罐头’变成了‘归途旅队茅山道士最爱吃的红烧牛肉罐头’,直接从5积分一罐涨到了100积分一罐!”

    “垃圾旅社,『奸』商,简直就是离谱。”

    茅小乐悻悻嘟囔道,害臊得都不敢看卫洵了,咕嘟咕嘟喝茶,加了块卤牛肉大嚼,那狠劲简直就像在嚼旅社的肉一样。

    “真的,笑死了,事当初霸榜论坛,茅小乐一出门,熟人见了就问‘茅小乐,你今天吃红烧牛肉罐头了吗?气的小乐不行。”

    王澎湃乐了:“后来他不再买罐头吃了,队长看他好可怜,给茅小乐卤牛肉,结果,啧,嘿嘿。”

    “那现在这罐头怎么改名了?”

    卫洵好奇,他记得自己在龙神水道吃红烧牛肉罐头。罐头是旅社给的新人旅行包里自带的,名字也就是简单的‘红烧牛肉罐头’,没有么‘归途旅队茅小乐最爱’之类的杂名。

    “队长找到旅社那边去了,罐头就改回来名了。”

    鹿书橙笑嘻嘻道:“不过就算改了名,小乐也不肯再买红烧牛肉罐头吃了。不过现在,我卤的更好吃啦,也不用买么红烧牛肉罐头了。”

    卫洵听了心中微动,王澎湃他们唠家常般说的话,透『露』出来无数信息。

    比如说旅社的物品,竟会改名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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