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沈宝英笑道:“要全给它们拔掉,猴群十年的羽绒服估计都够穿了。” 姜思笑道:“只嫌少不嫌多,好货就该囤起来!” 要不是她空间放不下了,她肯定还要囤好多好多的秃鹰羽毛。 上辈子她险些死了,就是靠捡到一只死了秃鹰顽强地活了过来。 回想起钻进秃鹰翅膀下的感觉,那种温暖她两辈子都不会忘记。 沈宝英道:“要不要去告诉那群人一声,秃鹰全死了?” 姜思想了想,“他们自己会知道出来的,总不能一辈子躲山洞里。” 秃鹰的绒毛是最好的,姜思他们人手一个大麻袋,没多一会儿,就装了整整一车。 因为猴群也来帮忙了,它们动作灵敏上蹿下跳,比他们的速度更快。 为了防止它们来的时候偷咬秃鹰肉,秦深威压叮嘱过,姜思也给它们喂得饱饱的。 忽地,猴王兴奋地跳跃起来,发出一声声激动的吼声。 姜思站起身,朝猴王看去。 就见他从一直秃鹰的屁股上,抠出了一颗圆润还带有余温的秃鹰蛋。 姜思一怔,这蛋好大啊。 都快有一米高了。 姜林海围着转了转,笑道:“这颗蛋能吃上一个月都不止。” 姜思想起上辈子那些人驯服在天上飞的异兽,脑海中突然冒出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养些秃鹰从小培养当坐骑怎么样? 一百公里,耗食二十斤肉。 好像很爽! 直升机只要遇到暴风雪等恶劣的天气,就不能飞。 秃鹰是天空中的佼佼者,它完全能够无视恶劣的天气,自由翱翔,顺带将他们一起带飞。 姜思压抑住兴奋的想法,悄悄问秦深:“你觉得我们养秃鹰的可行性大吗?” 秦深目光一顿,似乎陷入了久远的回忆中,又对她肯定地说:“可以,我有把握驯服。” 姜思眼睛铮亮,忍不住踮起脚尖亲了亲他,“你可真是我的大宝贝儿,那我们就把蛋搬回去孵化吧?” 秦深笑了笑,满脸宠溺,“好。”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