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应该留个全尸-《怪猎:猎人的笔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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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戈登笑着将爆裂刀挂回身后。

    不得不说,有一位狩猎猫伙伴真是太方便了,哪怕抛开战斗力不提,单单是能分担警戒任务这点,就非常有用。

    艾露拥有远超人类的嗅觉和听觉,有它们站岗放哨,采集素材,剥取怪物尸体时,就再也不必担心被潜伏在附近的掠食者偷袭了。

    提着剥取小刀的戈登笑呵呵地蹲下身,下一秒,他的脸色开始变青。

    三头蓝速龙的尸体,就没一个相对完整的。

    最先被他一刀两断的那头最惨,别说剥取皮革了,就连完整的爪牙都没剩几颗。

    后面两头相对好一点,但真的也就好一丁点,三头蓝速龙身上他一共就剥下了半张蓝速龙皮,估计也只能用来当边角料使。

    蓝速龙的鳞,爪,牙,倒是收集了一些,可距离他打造蓝速龙套装所需的数量还远远不够。

    “看来接下来的狩猎得注意着点了。”收起作为任务凭证的三副头冠,戈登嘀嘀咕咕,“至少,给它们留个全尸吧。”

    ......

    两天时间转眼而过。

    任务要求的十头蓝速龙早已完成讨伐,随时都能返回村子,提交任务。

    但戈登决定再等等。

    他还需要张大一些,完整度高一些的蓝速龙皮,作为自己新防具的主材。

    手边蓝速龙皮的数量已经不少了,但多不够完整,这些龙皮不是不能用,可总觉得差了那么一点意思。

    戈登甚至幻想过,直接狩猎一头蓝速龙王,再把它的皮剥下来做防具。

    但这不现实。

    他曾问过工房老板,工房老板的回答是蓝速龙王的皮虽然更结实,却也更板硬,只适合用来做胫甲。

    做成防具提升的防御性能十分有限,却会影响灵活性,得不偿失。

    再说了,他可没接狩猎蓝速龙王的任务,即便成功狩猎,也是没报酬的,风险与收益根本不成正比。

    “走,猪扒,咱再去找找,看能不能找到头块头大一些的蓝速龙,如果今天再找不到,我们明天就返程!”

    正啃着爪子中烤肉的猪扒连忙将剩下的一点肉塞嘴里,“好的喵!”

    猎人与猫又一次地离开了营地。

    经过两天不断狩猎与战斗的磨合,他们之间已经形成了相当程度的默契。

    如果对手是落单的蓝速龙,会由猪扒先出击,吸引对方注意,制造破绽,戈登一刀毙命,保证龙皮的完整。

    如果是成群结队的蓝速龙,就顾不了那么多了,戈登大开大合,自由作战,猪扒则帮忙守护他的背后,避免有蓝速龙偷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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