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两杯毒酒-《重生1992之金色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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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保住杜向阳和他的个人仕途之间二选一,只有傻瓜才会选择前者。更何况杜向阳本来就是自作自受,应该遭受到法律的惩罚。

    “这就对了嘛!”

    郭永和笑了起来,“向厂长,既然你同意了追究杜向阳的责任,那么我们先讨论一下,该怎么去追究杜向阳的责任?”

    “怎么追究杜向阳的责任?”

    向立新反问了一句,有点摸不清楚郭永和的意思。

    “对啊,就是保证有一个追究到他责任的方式!”

    郭永和点了点头。

    这时候实行的还是1979年版的刑法。

    按照79版刑法规定,同样是毁坏设备,追究范晓斌和追究杜向阳的罪名却不一样。

    由于范晓斌是偷用数控机床干私活导致的设备损坏,就属于刑法第三章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规定当中的第一百二十五条中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集体生产的罪名,在现实生活中,通常被叫做破坏国家财产罪。

    而杜向阳这种,则属于刑法第八章第一百八十七条规定的国家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到重大损失的罪名,也就是渎职罪。

    在现实的司法实践当中,渎职罪的立案标准有两个。

    第一个立案标准,就是依照1988年全国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关于惩治贪污罪、贿赂罪的补充规定》当中的规定,立案标准为两千元。

    第二个立案标准,则是造成公司、企业等单位停业、停产达到三个月以上,或者破产的。

    本来追究杜向阳的责任很简单,不管是从热继电器被毁坏造成损失的金额来计算,还是热继电器损坏造成萨热姆数控机床三个月不能够运行让重机厂停产不能够完成订单的,都够着了渎职罪的立案标准。

    但是现在郭永和如果出手帮忙把热继电器修好,那么萨热姆数控机床马上就可以恢复运行,停业停产三个月这个标准就够不上了。

    所以只能从造成财产损失的案值来计算了。

    听完郭永和的解释,向立新很是吃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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