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脱离了族群-《我的逃跑女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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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笑着说:“我抢了你的哨子,你服气吗?说实话。”

    艾迪张口道:“当然不服。只是我打不过你。”

    “艾迪,你太过迷信这个哨子的力量了,我看到你数次召唤鸟群,早已经想明白如何击败你了,哪怕你使用控鸟之术。没错,你有控鸟之术,但我有这个,”说着,我从伍德手里拿过那支步枪来,“这是一把英国的李-恩菲尔德步枪,它是李氏步枪的升级版,因为采用双排弹匣供弹,所以弹容量高达10发,比大部分枪械多了足足一倍,以射速快、火力猛而闻名。荒原上的猎人大部分用的是猎枪,可那些猎枪在这只步枪面前,只是小菜一碟。我可以用这只步枪在300米的距离,轻松击碎你的脑袋。”

    我把枪的保险打开,继续对艾迪说:“你可以选择一件三百米以外的东西,我让你看一看这把枪的威力。”

    艾迪将信将疑,他信手一指,“在我们的左前方,三百米远的地方有一只野兔。”

    我也早已经发现了这个在近几十年才定居澳洲的物种,那只兔子正悠闲的啃着草皮。我抬起枪来,大体测算了一下日光和风速,我用准星锁定了那只兔子,手指扣动扳机,一粒子弹带着赤炽热激射而出。

    在步枪的缺口准星处,我看到一片红光闪动。我知道,那只兔子已经被我击碎了脑壳。我对艾迪说:“艾迪,你去捡回来吧!”

    艾迪将信将疑的跑了过去,不一会儿拎着一只死兔子回来。那只兔子的脑袋已经碎掉,好像是它的脑壳里被安放的一枚炸弹突然爆炸一般,只留下了脖子以后的部位。

    艾迪皱着眉头,没有说话。我对艾迪说道:“艾迪,我对我的枪法很自信,我不相信你的反应能比这只兔子更快,我更不相信你可以在不到半分钟的时间把鸟群召唤过来,你应该看出来了,我可以在你吹动哨子的瞬间把你的脑袋打烂。你没有了小命,就是再给你一百个哨子,你也召唤不来一只小鸟,这回你信了吧?即使没有这把枪,我背后的弓箭也可以猎杀掉你,只不过距离要近一些罢了。”

    艾迪脸色惨白,绝望地说:“原来,我们巴马族的控鸟术原来……根本不值得一提。”

    “那倒也不是,控鸟术还是控鸟术,你只是没有意识到如何运用他,就像这把枪一样,给了一个不会使用枪的人,它就和一根烧火棍没什么区别了。”

    “你是说我的控鸟术用得不对吗,我明明可以把鸟群召唤来的。”

    “不是控鸟术有问题,是你有问题!”

    艾迪凝视着我,“我有什么问题?”

    “你脱离了族群!刚才你召唤鸟群可以轻松的消灭一群袋鼠,而我虽然有射击天赋,却从来只能在袋鼠群面前射出一枪,因为枪声一响,袋鼠群就是四散奔逃,这便是族群的力量,牺牲一只,保全族群。这是荒原上的法则。食蚁兽的舌头再长,也只能吃掉一部分蚂蚁,还有更多的蚂蚁活下来;猎鹰再厉害,只能捕住一只金刚鹦鹉,成千上万只鹦鹉会活下来;而你因为脱离了巴马族群,便再也没有办法享受族群带给你的福利,你总觉得族群有对不起你的地方,但却从来没有意识到,族群可以让你活下来。你们巴马族历代的天选之子,他们厉害的地方不是四处炫耀自己的控鸟的本事,而是把自己藏进族群之中,他们明白一滴水唯有融入大海才不会干涸。”

    我看着艾迪,艾迪的眼睛终于有了一丝灵动,我知道,他渐渐有些明白了。于是趁势打铁说:“艾迪,你是巴马族人,不管你承认与否,你的身上终究还流淌着巴马族的血脉,和每一个巴马族人一样,信仰着神鸟图腾,尊崇着传说中的老神仙,而你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巴马族的天选之子,不管他们认可与否,你也是所有巴马族人中唯一一个巴马秘术的传承人,所以,你应该回到自己的族群,融入自己的族群,你用控鸟术护佑巴马族人,而巴马族人也会用族群的力量护佑着你!”

    我拿起那个哨子,把它交到了艾迪的手中,“艾迪,这是巴马族的圣物,我只是巴马族的朋友,没有资格保管它,而你是最有资格保管这个圣物的巴马族人。”我特别强调了“巴马族人”四个字。

    艾迪拿着哨子,并没能露出欣喜之色,他脸色凝重,显然内心深处正在交战。

    我没有时间再开导艾迪了,我把身上的一些肉干拿了出来,塞到艾迪的手中,“艾迪,我和伍德不能再耽搁了,我的朋友很危险,所以我要尽快找到他们。关于你和巴马族人的恩怨,我希望你认真的考虑,千万不要冲动,否则你可能会后悔一辈子。如果你还是想不开,你可以去温哲小镇找我。再有你一直说我烤的肉干很好吃,我就再留给你一些。”

    说完,我又对小合欢说:“小合欢,我知道你喜欢伍德先生,但现在你也不能跟着我们去,因为我和伍德先生要去一个很危险的地方,如果你执意要去的话,我宁愿把你绑在树上,也不会带着你走。”

    小合欢委屈地掉下了眼泪,多么执着又可爱的女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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