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五章 我,地行,暴君-《龙巢暴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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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害者为了报复,会要求更大的报复。

    加害者会为了自我保护,尽可能地降低自己受到的报复。

    而现代的法律,一切都是为了维稳,不提倡也不支持同态复仇,而是把“复仇”都转化成了有标尺和量度的惩戒,受害者基于同态复仇价值观的报复目标,会被拆解为赔偿和对加害者的劳动、关押、训导。

    这是任何一个大型势力出于维稳和发展的情况下,不得不做的事情。

    尽管一开始是拆解出来的。

    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对于受害者的赔偿和对加害者的惩戒,逐渐走向“维持规则的权威性”。

    不是为了安抚受害者,而是为了维持法律、维持秩序本身。

    尽管同态复仇本身就千疮百孔,但被转化和拆解,变成新秩序之后,就会出现更多的漏洞。

    需要不断填补。

    尽管同态复仇的价值观不利于维稳,但这是一种很简单也很直观的报复方向,各种各样的观念,都源自于此。

    地行不可能制定出给人类增加特权的规则。

    哪些物种不能被攻击、不能被杀死,毫无疑问是一种特权。

    哪怕他制定规则的目的本来就是为了维持自己的地位,贯彻自己的意志。

    地行迟早要建立起一个势力,为了贯彻他意志而形成的条文和律法,本身也会因为“习惯”和适应,逐渐产生权威性。

    保不准哪天就会有一些有智慧的恐龙选择拥趸秩序本身,而舍弃他这个统治者。

    除却这个秩序本身,弄出地行自己之外的特权,就是另一个能摧毁他统治合理性的大隐患。

    特权的名额,有且只能由作为统治者的他天然具有。

    他可以赋予别人暂时的特权,但赋予特权的规章,不能写成定性的条款。

    由他订立的秩序,不能有任何赋予特权的规章。

    不然,就会产生他被秩序规章取代的基础。

    当然,选择用秩序来建立特权群体,也是一个分散怒火,转移注意力的好方法,不然所有恐龙都会把目光落在他的身上,但这种特权群体存在的本身,对他来说弊大于利。

    说起这一点,比起其他,地行首先要建立的就是“丧葬制度”。

    因为他能力的核心就是如此,尸体本身就是资源。

    经济资源、正治结构、文化习惯,是一个社会群体运行的三个主要驱动力,三者会互相影响。

    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框架结构需要符合一个群体的各项情况的,生搬硬套地球的规章制度是不可行的。

    按照地行的设想,将来他所建立的势力,一切尸体需要由他优先挑选是否转化为资源,这是第一阶梯。

    第二阶梯作为缓冲,尸体储存备用,防止决策后悔和意外状况。

    第三阶梯则是按照势力本身的需求。

    禁绝食用同族尸体,一方面是作为再生资源,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可能存在的“朊病毒”。

    但在食物急缺的情况下,要不要打破这个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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