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工藤新一是否按照正规流程,将知晓的案件信息汇报给警视厅,并且记录在人证证词上,得到公证,是否?” “没有。” 作为嫌疑人没有记录证词。 “工藤新一是否按照正规流程,将发现的物证找寻,并且交付给警视厅,后续还在物证检查中得到公证,是否?” “没有。” 作为侦探却没有拿出物证。 “工藤新一是否按照正规流程,向警视厅申请协同办案,之后获得取保,再作为协同着参与案件,是否?” “没有。” 没有取保就直接从嫌疑人成为了警视厅的侦探。 “工藤新一是否按照正规流程,在案件结束之后,服从警视厅的管理,进行证人证词的记录,是否?” “没有。” 最后直接把人放掉,根本没有记录证词。 一连数个问题,公生一次性询问出来,向面前的公检。 “好的,我的询问结束,审判长,我对工藤新一的证词表示抗议,他作为嫌疑人却影响案件的判断,根本没有按照警视厅的流程进行,本身并不具备参与案件的权限,颠倒是非!” “我方无法承认这个结果,我方请求重新判定关于工藤新一证词的有效性,如果无法被公正,他的所有发言不具备法律效益!” 这就是工藤新一的案件。 如果从米国的英雄主义与主角理念,这个人是一个帅到逆天的存在。 可是从法律的角度去解析,工藤新一的所有行为都指向违法,就是一枚法外狂徒。 “同意,警视厅关于工藤新一的证词部分无效,并且关于工藤新一部分的内容定义为无效!” 审判长直到此刻才明白过来,这次的案件到底在哪里出现问题。 这根本不是纸上谈兵,这根本就是一个孩子的过家家啊。 这个人没有法律权益,破坏现场,插手案件,试图影响案件流程,并且没有向警视厅的任何机构,任何部门,提交任何有效的证据。 这些证词本身就不具备法律效益。 作为档案,无人所知,但是一旦拿上法庭,放在法律面前,这些东西都是无效文件! “感谢审判庭的公正,下面我方会从第三个角度解析本次案件,并且找出本次案件的真正凶手。” 规矩是什么,规矩就是公生现在可以拿下新一,反驳警视厅的证词,但是必须给警视厅一个交代,不丢脸的交代。 其实警视厅的报告最为重要的部分就是工藤新一,而公生则直接来一手釜底抽薪,将工藤新一定义为不法。 从这一刻开始,整个案件成为公生的主场。 再次指向俯视图,云霄飞车的俯视图。 “关于本次案件,侦探为了抓捕犯人,所以直接指向是人为,可是人为现在已经被推翻,我们回到案件的原点。” 公生在黑板上划出一个圆形,中间画一根直线,等分圆形。 左边的写上人为,右边的写上意外。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