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分岐-《糙汉家的娇娇媳》


    第(2/3)页

    秦岳城是真的能吃,居然吃了十二个大肉包。

    易妍感觉自己开了眼界,他还没见过秦岳城这么能吃的人。

    “城哥要是生活在现代,去当个吃播,一准粉丝成群。”易妍打包时还调侃了一句。

    秦岳城没听明白,问,“什么是吃播?”

    “就是吃东西给别人看。”易妍解释了一句。

    秦岳城还是想不明白,吃东西给别人看?居然有人喜欢看别人吃东西?

    他饿着的时候,看别人吃东西只会更馋,很难理解这种喜欢看别人吃东西的人。

    东西难道不是自己吃了最好?

    “以后你就知道了。”易妍拎着打包好的包子,出了铺子。

    两人又在集市上面逛了逛,然后去了一家文具店。

    易妍的本子和笔都用的差不多了,而且她之后打算教秦岳城一些基础的数学和语文知识,文具都要再买一些。

    秦岳城长这么大,第一次来文具店,看什么都觉得新奇。

    他当初很想读书,可是刘玉莲不肯送他上学,做为未完成的心愿,他一度很羡慕那些读书好的人。

    这也是他有时候会自卑,觉得自己不如郑明珏的重要原因之一。

    那些本子和笔,看着就很有文化的感觉,秦岳城挨个拿起来瞧了瞧,被一只墨蓝色的钢笔吸引住了视线。

    这支钢笔他觉得很漂亮,墨蓝色的外壳琉璃如玉,上面还有金色的刻文。

    “这只多少钱?”他拿起来问店老板。

    店老板从柜台里面探出身子,回答,“五块钱。”

    秦岳城惊讶的瞪大了眼睛。

    五块钱放在村子里面的普通人家,省着点花都够两个月的开销了。

    这么一小支的钢笔,居然就这么贵!

    难怪都说读书费钱,不说上学的花销,就是这些文具,也不是普通家庭能买得起的。

    秦岳城转头看了一眼,见易妍正在一摞书前面专心地挑选。

    他拿着那支钢笔走到柜台前,从怀里面掏出五块钱递给老板,小声说,“这支笔我买了。”

    这支笔在店里面算贵的,是省城进的货。

    老板总共才进了两只,三个月了,一只都没卖出去。

    他不禁抬头看了秦岳城一眼,见秦岳城穿着朴素,倒不像是多有钱的样子,一边接过钱,一边心里暗暗纳闷。

    现在充大款的人都这么多了?还是说深藏不露?

    “要拿个袋子装上不?”他问秦岳城。

    秦岳城摇摇头,直接把钢笔揣进了怀里面,说,“我就这么放着就行。”

    店老板没再说什么,转身继续整理柜台上的文具。

    买完东西从文具店里出来,易妍这些日子赚的手工钱也都报销的差不离儿了。

    唉,这年代,人赚的不多,东西却又都很贵。

    ……

    回到村上,还没到家门口,易妍便远远看见易成刚端着个巨大的洗衣盆,从远处走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