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节 成功人士-《偷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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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眼下一定要先搞套好点的装备,然后风风光光的去邺城做我的成功人士,单飞领回新衣新鞋后,心中嘀咕了一句。

    他眼下很不成功,手上拿的说好听点叫做新手装,说难听点就是乞丐服——曹府的家奴,和乞丐有分别吗?

    他从未想到过自己会变成曹府的家奴。

    考古世家七代单传的他,因奉最上层的命令,在邺城全盘主持一项国内最神秘的考古挖掘工作,他意外发现了黄帝后人女修的玉棺,见到玉棺那一刻,他的三观几乎被推倒重建,他知道这项发现未见得绝后,但绝对是空前的一项发现,如果公布出去的话,肯定会震撼全世界,改写达尔文的进化理论甚至人类的文明……

    可不等他公布一切的时候,就被那神奇的玉棺带到了建安八年,附身到一个家奴的身上,都说上帝给你关上窗户的时候肯定会夹坏你的脑袋,结果还真是这样。上帝在把他人生窗户关闭的时候,顺便夹坏了这个家奴的脑袋。

    家奴满脑袋是血,奄奄一息,那帮曹府的人正准备将之埋掉的时候,他醒了过来。见他突然又睁开眼了,那些人都是大呼小叫起来,叫的比他还要凄惨。

    等双方都明白过来的时候,他竭力说服那些人自己还可以成功的抢救一下,那帮人放弃活埋他的念头,把他又带回了曹府。

    在冷硬的床板上躺了大半个月,他终于可以下床走动,也弄清楚周遭的形势。

    他叫单飞,眼下住在许都——如今天底下最太平的一个地方。他好像没亲人,近来才被卖到曹府为奴,他的主人叫做曹洪,对于曹洪他并不陌生,曹操的族弟嘛,和曹操可说是穿一条裤子的兄弟,这个看过《三国演义》的人应该都知道。

    单飞对历史的了解自然不在话下,不过现今曹洪好像不在许都,史书只记载大事,自然不会将曹洪吃喝拉撒的时间记录的一清二楚,稍微推算一下时间,单飞感觉这主人应该是跟着主人的主人——也就是曹操,二人可能在计划攻打邺城呢。

    单飞躺在床上的时候就打起了如意算盘,只要曹操他们拿下邺城,咱就一马当先的杀过去,战乱年间,房产不值钱,邺城那些土豪不一定会和他做朋友,但一定害怕清洗动荡,急于抛售产业,却不知道邺城随后就是大肆扩建,取代许都成为魏国的政治经济中心,地价飙升,咱抢占先手,说不定还能趁机大大的捞上一笔,融资上市,从此走上人生巅峰呢。

    老子不要当个家奴,老子也不想当炮灰,老子还要做成功人士。

    单飞胡思乱想的功夫,才要换下不太成功的破鞋,就听房门一响,有人推门进来叫道:“单飞,你好了?”

    抬头望过去,单飞知道那人叫做邓义,算是他的室友,曹府家大业大,家奴待遇倒比乞丐好多了,包吃包住,他和邓义能分得一间木房住,邓义还算仗义,这些天倒多亏邓义的照顾。

    单飞从邓义口中得知邓义比他大三岁,也就间接推出自己的年龄。

    邓义自称不到弱冠,单飞看他能当洗衣板的一张脸,却感觉这家伙很可能在装嫩,这家伙明显不是个欧巴,锅巴还差不多。

    见单飞怔怔望着他,邓义走过来笑道:“你小子真的命大,不过你在城外究竟遇到了什么,怎么一头是血的回来了?还差点死掉!”

    单飞更想知道这个答案,可对这个身体的过去也是七窍通了六窍——一窍还不通呢,只能含糊道:“我……都不记得了。”

    “我知道你小子心气比较高。”邓义显然比单飞还要了解单飞,低声道:“你是不是也想做曹家的买卖。”

    单飞微楞,就听邓义又道:“可那买卖都是搏命的买卖,咱做不了,安心做个家奴不好吗?其实做曹府家奴没什么不好,也是有身份地位的人,在这许都城,谁敢瞧不起我们?”

    真是一条没理想的废柴!

    单飞感觉这小子天生做奴才的命,顺便在拉低他的理想,满脸黑线不等反驳的时候,就听一声钟响,邓义立即拿起饭碗就冲了出去——曹府下人吃饭时间到了。

    “等等我。”单飞顾不得理想,穿着破鞋也跟着跑了出去,成功人士也得填饱肚子先了,这大半个月清汤寡水的让人心中起火。

    他和邓义咽着口水终于抢到了一大碗炖烂的肥肉,曹府不但伙食好,厨子也有两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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