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当啷! 洛弗尔把嘴里含着的两枚金加隆吐了出来——作狼就是这点不好,四肢都要用来走路,身上也不像袋鼠那样有袋子。所以有什么东西,都只能用嘴巴含着,非常的不方便。 狼崽不知道的是,在遥远的澳大利亚,还真有一种身上长了口袋的狼,它们就是袋狼,又名塔斯马尼亚虎,是近代体型最大的食肉有袋类动物,同时也是魔法界的一种神奇动物。它们在非魔法界已经被宣布灭绝,不过在魔法界还存在着几只。它们的袋子里天生附带有无痕拓展咒,也因此被巫师们想办法隐藏了起来。 看着这两枚表面带着些口水的金加隆,弗雷德和乔治目瞪口呆:他们冒着被关禁闭的风险忙活了大半天才能赚不到一个金加隆,这狼崽子怎么直接就能吐出来两个? “我帮迪米特教授找到了钱包,这是他给我的奖励。”嘴巴里的东西吐出来后,狼崽说话也流畅了许多。同时,它也急于撇清自己身上的嫌疑,忙不迭的向弗雷德兄弟表示,真不是它坑他们,实在是罗斯塔默夫人眼太尖。 此时弗雷德和乔治已经懒得去纠结是谁坑了他们这个问题了,他们的眼睛已经被那两个黄橙橙的硬币所占据了。 两人只能感慨于命运的不公:这小白狼的运气实在太好,好到令他们羡慕。 在内心经历了一番纠结后,弗雷德放弃了把金加隆从洛弗尔那里骗来的想法,骗一只可爱的小狼实在有违他的人生信条,还有欺负老实狼的嫌疑。 弗雷德在肚子里飞快的组织语言,他想让洛弗尔把钱借给他。 有了这笔启动资金,他和乔治可以做更多的事,赚更多的钱,一步一步滚雪球,最终实现他们的那个梦想。 “咦?”洛弗尔的声音打断了弗雷德的思绪,他眼前一花,就看到洛弗尔用极为矫健的身姿跳了起来,从半空中拦下了一个飞过去的东西。 洛弗尔牢牢的将那个物品踩在爪子下,就像野狼捕捉猎物那样。 弗雷德定睛一看,看清了洛弗尔爪子下的东西:一个小皮袋。 洛弗尔看着那个皮袋,越看越觉得眼熟。不仅眼熟,上面的味道也很熟悉。它没发觉,不远处的一个角落里,一个用兜帽遮住了大半张脸的矮胖巫师正在跳脚大骂。 他之前在三把扫帚酒吧里注意到了迪米特教授的操作,眼见他解除了自己钱袋上的反飞来咒后便产生了贪念。在迪米特教授离开后,他立马跟了上去,想找机会把钱袋偷走。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