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992章 千里不留行-《蜀汉之庄稼汉》


    第(1/3)页

    关将军前脚刚离开,冯刺史后脚就领着北归将士,抵达五原县,接管了营地。

    “轲比能呢?”

    冯刺史刚一下马,劈头就问向迎接他的刘良。

    留守营地的刘良,看到冯刺史那张熟悉的脸,一直绷紧的神经这才放松下来。

    虽然一直有人给他送来轲比能的情报,但因为关将军不在,没有安全感。

    就怕轲比能趁着这个空档,突然出现,要一把火烧了营地。

    “从东边传来的消息说,轲比能的人马已经纠集完毕,正在向东而来。”

    “按一些老朋友给我的消息,照眼下的速度,最快的话明天可至,最慢的话,也不会超过后天,轲比能就会到达五原县。”

    刘汉子一口气说完,又不由地擦拭了一下脸上的汗珠。

    天太热,加上太激动,刘汉子有些出汗。

    冯刺史闻言,就是一笑:

    “你的老朋友看来还挺多。”

    刘汉子干笑:

    “都是托了君侯的福……”

    这句话是下意识的大实话。

    走南闯北这么多年,刘良也算是已经看清了世间的人情世故。

    所以他明白一件事情,没有兴汉会体系的资源,这世间就不会有什么刘汉子。

    所谓英雄趁势而起,这句话只说出了一半事实,或者说,故意遮掩了一半内容。

    那就是在趁势成为英雄之前,得先有钱,有粮,有人。

    当然,要是再有一些他人所没有的独特资源,那就更好了。

    没有这些东西,偏偏又觉得自己可以当英雄的,要么就是被社会毒打到认清现实。

    要么多半就是成了游侠儿。

    连游侠儿都做不成的,那就是青皮无赖。

    与之相反的,那就是有了足够的资源之后,再加上一点点幸运,要比别人更容易成为英雄。

    比如现在紧随冯君侯身边,如同影子一般的张远。

    按理来说,这种苍头黔首之子,进入军中,基本都是冲在最前面送死。

    除非有九死一生的运气,才有可能得到那么一点点的上升机会。

    哪像现在,既有讲武堂学生的首席大师兄身份,又被冯刺史一路提拔。

    如今已经是凉州军军司马,负责监察凉州诸营。

    有多少比他天分好的人,因为没有讲武堂的资源,没有成为冯刺史的学生,所以默默无闻地死在了战场上。

    别人收拾尸首的时候,连名字都不知道是什么……

    再如轲比能,除了冯君侯之外,从小种鲜卑成为草原霸主,够英雄了吧?

    但是他没有顺应大势,又没有足够的资源跟凉州军对抗。

    所以刘良相信,他很快就会是个死人了。

    只是冯刺史把刘汉子的话当成是客气,他笑了笑,然后转过身去,吩咐道:

    “张远,你带着参谋部的人,去安排诸营扎寨。秃发阗立,你负责营地周围的警戒,特别是东面,看看能不能查探到轲比能的消息。”

    然后这才对刘良说道:

    “走,带我去看看物资。”

    “君侯这边请。”

    原本营地帅帐的旁边,有一个重兵把守的地方,周围挖出了壕沟,独立成寨。

    关将军领着大军走了,营地一下子空了下来,唯独这个小寨,仍留有士兵把守。

    刘郎君领着冯君侯进入小寨,来到一个营帐内。

    掀起油毡遮盖的东西,里面全是被草绳包着的坛子。

    冯刺史随意拿起一个坛子,用随身的匕首切断草绳,再划开坛口的油布。

    油布下面还有密封坛口的蜡泥,挑开蜡泥,又是一层油布,掀开油布,伸手进去,拿出一块干粮。

    放到嘴里咬了一口。

    “咔”!

    些许粉末从嘴里飞溅出来,些许红糖的甜腻带着腥膻奶味,立刻充满了口腔,让冯刺史皱起了眉头。

    真特么难吃!

    嚼了嚼,努力地分泌口水,把嘴里的粉末泡湿了,这才能咽下去。

    比后世的早期军用干粮还要难吃得多。

    但这已经是凉州军最高级的奶糖干粮了。

    能与它相提并论的,也就是特制肉干。

    刘良来到阴山这么长时间,借商队之名,在高阙建了存放货物的仓库。

    却少人知道,仓库真正作用,其实是提前给凉州军储备制作干粮的材料。

    大军在五原县扎营后,仓库的存货自然是全部搬了过来。

    关将军驻守五原县的一个多月里,大部分时间就是在制作干粮。

    冯永把坛子丢给身后的赵广。

    赵广迫不及待地伸手进去,拿出一块,张嘴一咬,大半就没了。

    大伙这些日子赶路,常吃的干粮,是按比例把豆粉和面粉掺到一起,提前加油加盐炒好的粉状物。

    那玩意根本没办法和这种好东西相比。

    这不,赵广吃得太急,开始被噎得翻白眼。

    “关将军临走前,带走了一半。”

    刘良解释道,“剩下的一半,是留给君侯。”

    他一边说着,一边从怀里摸出一封信,“关将军还给君侯留了一封信。”

    冯刺史挑开信看了一眼,上头只写了两行字:

    我在前面等你,君亦要小心。

    字迹铁画银钩,刚中带柔,冯刺史自叹不如。

    “许游!”

    正在啃奶糖干粮的后勤参谋许游连忙闭眼死命地咽下嘴里的东西,刮得喉咙直发疼。

    “末将在!”

    “清点一下,到时候分配到各营。”

    “诺。”

    放入坛子,是为了延长保持期。

    为了急行军的时候方便携带,基本是只能用油布包好,尽量保持干燥。

    看到准备充足,冯刺史终于可以放下心来。

    连日紧急赶路,即便是已经习惯了军旅生活的冯刺史,身体都感觉有些吃不消。

    确定诸营安扎完毕,这才在关将军留下的帅帐里美美地睡了一觉。

    直到第二日日头高挂,这才起来,神清气爽地喝了一碗酥奶茶,两大碗肉汤,又吃了三个肉夹馍,肚子才有了饱腹感。

    早在等候的秃发阗立,在得知冯刺史起来后,连忙过来汇报情况:

    “君侯,百里之外发现轲比能的前军。”

    “嚯,来得挺快。”想起昨日刘良所言,冯刺史笑了,“看来他是以最快的速度过来的。”

    “让军中给义从胡骑分一些肉食,让他们吃饱,此战,就由他们打前阵。”

    “诺!”

    游牧民族之所以难缠,是因为他们游无定所,逐水草而居。

    在茫茫的大漠上,你首先要与大自然作战,辨别方向。

    然后再与后勤作战,保证将士的粮草。

    最后才是与草原胡人作战,不但要打得过他们,还要跑得过他们。

    前汉与匈奴人的数次大战,出动的战马,常常是以十数万匹算,这才保证了汉军的机动力。

    同时每一次大战的胜利,要么就是找到了匈奴主力,大破之。

    要么就是找到匈奴人的王庭,大破之。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