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三章 法院开庭-《妻心似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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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安琪眨巴着好看的狐媚眼,轻启朱唇,略带难以置信地说道:“就是像电视里面那样,要扯皮打官司?”

    “可能吧。”说实话,我也觉得头痛。

    但于恒告诉我,那边都不承认故意杀人罪,非要闹到刑事法庭诉讼,还要请辩护律师,搞得很复杂。

    法律要走这样的流程,我一个小小公民还能跳过,给他们强行定下罪名吗?

    不可能啊,他们既然想闹,那我就告呗,怕个锤子。

    “我们有律师吗?”妻子的神色很诡异,一下子问道我心坎去了。

    我一听就懵逼了。

    日了狗了,凭什么啊兄dei,那帮社会青年都有律师,我特么要上法庭了发现自己没有律师?

    “没有啊。”我一脸茫然,都有点后悔了,“是不是应该请一个的?”

    “老公,你怎么像个孩子似的?”陈安琪哭笑不得,在我身上拧了一把。

    “不过算了,刑事案件应该也不需要请律师。又不是行政和民事案件,法官应该知道该怎么判。”妻子这样安慰我一下,才让我觉得好过了一些。

    “我也不知道啊,第一次上法庭,没有经验。”我有点无奈,说的也是真心话。

    特么平时又不看什么法治栏目,甚至觉得这种东西离自己狠遥远,天知道就有用得上的一天,因为不了解出了漏子?

    我赶紧上网恶补了一下知识,多少有点临时抱佛脚的意味。

    毕竟我从来没学过法律知识,一问三不知。而看明天那个情况,我不仅要充当原告,还得扮演起自己的律师。

    压力山大,老子从来就没去过这么严肃的大场合,一去就这么难搞!

    一番查看学习之下,我感觉头都大了,但不管怎么说还是了解到不少有用的消息。

    最简单的一点吧,原来我都不能被称为原告。

    因为涉及到了刑事诉讼,所以我应该称为“自诉人”,与国家检察人员的“公诉人”相对应。

    只有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才有原告这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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