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送回去(求追读!)-《干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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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名状?
对!
就是投名状!
“但凡好汉们入伙,须要纳投名状!”
水浒中,王伦当水泊梁山的老大时,无论谁上梁山都得交投名状,这绝对不是王伦在为难林冲,而是规矩。
——是一个人在进入绿林时必须签署的一份生死契约,有了“投名状”便只能落草为寇。
要知道,林冲之前可是官方底子,他不交投名状,手上沾点血,从此再无回头路,怎么让王伦放心、怎么让王伦信任他?
再者说,后来林冲杀王伦,难道就不是在向晁盖交投名状,难道就不是以王伦的人头表达加入晁盖团伙的决心吗?
此时,李存让同样是官方底子的梁家人纳投名状,道理是一样的。
要知道,等梁家人去诈杭州城门时,李存势必要派人同他们一块去诈城门。
万一,事到临头,梁家人不管他们的家眷,临阵倒戈,怎么办?
届时,李存派去跟梁家人一块去诈城门的人就危险了先不说,关键会让李存失去最容易打进杭州城和最大程度保住杭州城中粮食等物的一个绝佳的机会。
所以李存绝对不能给梁家人反复的机会。
梁锦明白,李存既然说出这话了,那么他们梁家人要是不杀富阳的官吏豪绅贵胄纳投名状,李存就肯定会杀他们梁家人。
梁锦不禁暗道:“此人做事还真是滴水不漏也!”
不是富阳的官吏豪绅贵胄死,就是梁家被李存灭满门,那还有什么好说的。
梁锦亲自带着梁家人和跟梁家人一块从息坑中逃出来的几十个禁军将士,去将那些富阳的官吏豪绅贵胄的脑袋全都砍了下来。
见梁家人行事如此干脆,李存才暗中点了点头:“看来梁家人并没有反复的打算,应该可以委以重任。”
念及至此,李存对梁小娘子说:“你回家去罢,改日我再找你玩。”
梁小娘子听言,看了李存一眼,然后往自己家人那里走去。
可走了一会,梁小娘子忍不住又回头看了李存一眼。
这颇有点“一步三回头”的意思。
等梁小娘子来到梁锦等人身边,梁振立即上前,仔细扫视了梁小娘子一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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