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洪武初年,大都督府即上报了逃军之数,起年十月,至洪武三年十一月,军士逃亡者47900余人。 于是下追捕之令,立法惩戒。 这等惩处,治标不治本,军户依旧在想办法逃窜,并没有安心成当兵。 只因,他们从内心里,算不明白这笔账。 “对于军户,如今没有多余的钱粮赏赐,那就要提高社会地位。” “士农工商的士,包含两重含义,士大夫,以及士兵。” “至于罪犯,这些人绝不容许他们成为军户!无疑会降低军户的地位!” “另外,月粮岁布要保证派发,减少军户的纳粮,让军户拥有真正的实惠。” 岳麟认真道:“改变军户,并非一朝一夕,而要坚持长久。” 明朝的军户制度,当真是薅羊毛指着一户往死里薅! 军户中除正军以外,其余子弟则为军余或余丁。 正军到卫所充当旗军,该军户还须出二名余丁,其中一名随同正军至卫,在营从事生产,佐助正军,供给军装。 另一名留守原籍,从事生产活动,供给在营正军其他需要。 不仅如此,军户户下必须预备一丁为“继丁”,如果正军死亡或逃走,就要继丁应差。 军户户下如无丁壮,则登记幼儿,等到成丁后再勾补当差。 光是看这些,就知道为何民户的闺女,不愿意嫁给军户,谁想遭这罪? 冯国用听到此处,双手颤抖,激动询问道:“小兄弟,你可否写一篇策论?” 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冯国用万万想不到,皇上的军户制度,长期以往下去,竟然会成为倾覆大明的制度之一! 军户待遇不高,逃兵多了,会导致武将吃虚报士兵吃空饷。 军队战力不足,到时候外敌入侵,如何保卫大明? 岳麟心中暗自叫苦,老人家还真会使唤人! 可看到冯国用一腔热血为国,他还是笑道:“好,我这就去写一篇策论,尽快交给你!” /98/98727/28222996.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