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三言两语就哄骗人家小姑娘亲手给他织围巾。 这还是他们家沉默寡言,终日面无表情的大少爷吗? 若非要用什么词汇来形容。 大概也只有“闷骚”了! 回程的路上,坐在前排的保镖和司机,都能清晰的感觉到他们家大少爷心情不太好。 也明白这是想送人家姑娘回家被拒。 保镖素来是头铁不怕死:“少爷,您也不用灰心。女孩子总是矜持一些的,您和聂小姐总共也没见过几次。送她回家,就要到人家家门口。人家女孩子弱质芊芊……啊不是……就……虽然身手挺厉害,但毕竟是女生。才见过几次,就让男人知道她住哪,总归是比较危险的。人与人之间的感情就是这样,一回生二回熟。熟悉了,聂小姐迟早会同意您送她回家的。” 封暮霆不是个喜欢折腾员工的人。 当初一毕业就接管封氏。 靠的就是恩威并施,奖罚分明。 非常乐意听取手底下人的意见。 从不会觉得他们多话。 大概也是保镖那些话,的的确确说到了他心坎上。听着舒服,自然就觉得他说得对。一回生二回熟,这次是给母亲买生日礼物,下次又该用什么理由约出来? 封暮霆犯了难。 脑子里灵关一闪:“先去潘家园。” 逃犯事件之前,聂安若好似看上了一只镯子。 如果送她镯子,是不是可以约出来见面? 司机不明白为什么还要回去。 那片这会儿肯定乱得很。 但老板的话,他只能服从,转变方向,往潘家园开去。 柜姐舌绽莲花,专挑他爱听的:“刚才试这镯子的,是您的女朋友吧?她真漂亮,我们都听说了,她太厉害了。临危不乱,身手还好。看起来柔柔弱弱的,却是个女中豪杰。热血热心肠,是个好姑娘。您挑镯子的眼光好,挑女朋友的眼光更好。” 封暮霆被奉承的有点飘。 他平素并不爱听拍马屁的话。 可听着柜员夸聂安若,他总有种与有荣焉之感。 嘴角疯狂上扬。 好似人家小姑娘已经是他女朋友了。 柜姐敬佩聂安若的救人事迹,并没有宰封暮霆。 尽管瞧出来这位主不缺钱。 还是个容易宰的。 但最后也只是报了个老板能卖的良心价。 包好镯子,签了支票,封暮霆便要离开。 柜姐突然想起来什么:“先生,您稍等。看我这脑子,差点忙忘了。您女朋友的衣服落这了,我给收起来了。您既然来了,就顺便带走吧。” /90/90771/28603457.html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