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踏青-《被当成替身的我怒甩休书,转身嫁给白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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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重寒笑答:“这算什么?等回来,你让乔伯带你去外城犬舍走一圈就行。”

    她都这么说,林无霜当然很高兴,她谢过表姐,又兴致勃勃地看小狗表演。

    “呀!”

    不多时,林无霜又爆发出一阵欢呼,她引林重寒去看,原来那狗儿竟然蘸了墨,在地上写字呢。

    林重寒细细端详,小黄狗确实在地上写了个“好”字。她看着那狗,隐隐觉得不对,但细说又说不上来。

    马车来到京郊,顾青璋早在此地等候多时,等林重寒下来后,他就听见后面跟着的小姑娘叽叽喳喳的,说要养只会写字的狗。

    顾青璋眉头一跳,说:“会写字的狗没有,会舔墨的猴子你要不要?”

    “侯爷说的是墨猴?”林无霜从车上轻轻跃下,她理好裙摆,闻言双眼发光,“侯爷若真有,可容小女子讨一只?”

    顾青璋却不正面答复,而是意有所指:“有是有,送也能送,就是我从不送别的未出阁女子礼物。”

    林无霜醍醐灌顶。

    这人既想送墨猴拉拢自己,好让她以后在表姐面前替他说话,又想借机多和表姐相处。

    ——可以说是一石二鸟的好算盘。

    但林无霜实在想要一个宠物,于是她只好眼巴巴地看向林重寒。

    “不知道侯爷能否赏脸,”林重寒被她看得忍俊不禁,“赠我一只墨猴?”

    顾青璋于是心满意足、满心欢喜了,他点点头,表示只要是林重寒开口,一切都好说。

    “重寒,”他让下人取来风筝,献宝似的递上去,“你还记得这个吗?”

    林重寒接过细细地端详,这是一个栩栩如生的老虎风筝,吊睛白额、虎虎生威,额头上的“王”字格外醒目。

    她摩挲着这个“王”字,恍然想起以前他们一起放风筝的日子。

    “当然记得,”林重寒浅浅一笑,把风筝还给他,“走吧,咱们也找一处空地放风筝去。”

    顾青璋自然无不应。

    今天是花朝节,是未婚女子都能出门踏青的日子,更是已定亲的年轻人能互相培养感情的时候。

    因为京郊恰巧有不少桃林,头一批的桃花陆陆续续也在早春时节绽放,所以引得不少青年人将采风地点定在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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