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四章 至高王的使者-《不列颠之王》
第(1/3)页
有了休伯特帮自己处理剧团的事情,约翰顿时就觉得肩上的担子轻了不少。
剧团的事务留给休伯特安排,而海伦娜和爱丽娜则得到了约翰的钦点。休伯特知道有这么两个关系户之后,人都麻掉了。
对于约翰来说,他现在有更重要的事情等待着他去处理。
米斯的事务,已经被交给了布勒通和罗尔夫,尤其是布勒通,现在整个米斯都是他的练兵场。而在康诺特,至高王罗德里的势力死而不僵,窝在康诺特的群山当中。
约翰现在要做的,就是一步步侵吞爱尔兰人的领地。
凯曼领主死后,西米斯就陷入了一片混乱之中。约翰则是集结了一批部队,准备借着这个机会去拿下西米斯。
这片乱局,对约翰来说就是天大的利好。
从兰开斯特自愿前来的贵族子弟还有年轻骑士们来到了这里,想为自己谋取一块土地。他们跟随着约翰的旗帜,来到了西米斯的土地上。
伦斯特骑士和王室亲兵们也跟随着约翰,继续在爱尔兰的土地上征战。
约翰带着这帮渴望功名利禄的骑士,来到了西米斯的核心地区的一座小镇,马林加。
在后世,这里会成为西米斯的首府城市。但是在现在,这里还只是一座普普通通的畜牧镇,是这一带比较重要的商品集散地。
布罗斯纳河静静地从城镇旁流过,和熙熙攘攘的人群互成呼应。
英格兰的军队对当地人没造成什么影响,他们早已经习惯了被路过的军队劫掠,约翰带来的人算是其中比较好的了。
约翰在布罗斯纳河的对岸开始兴修城堡,准备将这里作为他在爱尔兰中部的一个据点。而当地的爱尔兰领主两眼一闭,直接装作没有这回事。
就算他知道有这件事,他也没法反抗约翰。
金雀花家族的旗帜立在那里,原本是荒原的土地上,开始出现砖石、木材和帐篷,然后一步步变成城堡。
“罗切斯,你不觉得这样的日子过的很无聊吗?”
站在河畔的约翰抽出一支箭,搭在猎弓上,随后一箭射出去,直接飞的不见踪影。如此烂成一团稀的箭术还得到了骑士们的欢呼,让约翰的脸上有点挂不住。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