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李福是顺庆客栈的一名小伙计, 虽然年纪不大,可也在这里待了快有小十年了。 因着跟掌柜的有着七绕八绕的关系,从八九岁上就被父母送来,先是在厨上帮佣, 做不了别的, 只能干点洗菜刷碗的活。 那段时间多累啊, 每天几乎每时每刻手都是泡在冰水里,生的冻疮到夏天都好不了。 那样的日子李福干了好几年, 直到原本的伙计私自昧下客人给的赏钱没上报被赶了出去, 掌柜的又见他嘴甜机灵会来事, 这才将他调到了前头。 从此远离了冬天冻如冰屋、夏天热如火炉的厨房。 比起之前的日子, 跑堂真的已经很轻松了。即便一整天脚下都没得歇,屁股也挨不到凳子, 每晚回到屋里都要用热水泡好一会,才感觉双腿算是重新活了过来。 但是好歹风吹不着、雨淋不着, 只需动动嘴皮子、动动腿而已, 李福很满足。 不过只一点,他从来不敢轻易地将双手露出来。 他的手啊,皱皱巴巴、坑坑洼洼,这里红、那里黑的, 被客人看到, 只会污了他们的眼。 得来一顿排宣不要紧, 若是恶心之下不想留下,影响了生意, 掌柜的不仅要扣他工钱,说不得他这个备感珍惜的跑堂差事都得丢。 这一天真的是个很寻常的一天,李福照常堆着笑脸迎了客人进来, 再堆着更大的笑脸送他们出去。 可是这一天也是个不同寻常的一天。因为店里来了一个几乎可与日月争辉的少年。 他一进店,仿佛满室都亮堂了,好似这里不是一家普普通通的客栈,而是富丽堂皇的仙宫。 而他,就是仙宫的主人,注定高高在上、俯瞰人间的仙人。 店里或是正在吃饭,或是歇息喝茶,或是高谈阔论的客人们,全都停下了动作,怔怔的望着那个少年郎。 在他身后,断断续续涌进来不少人,直将大堂坐的满满当当,就这,门外还有很多来往的行人在向里探头探脑。 另两位小二哥忙得脚不沾地,李福则是收敛心神、努力心无旁骛的引着少年往楼上去。 楼上有雅间,这样的客人,问都不用问,他们肯定不会选择在大堂用膳。 直到点完餐出来,走到楼梯拐角处,李福才长长的吁了口气。 什么叫貌比潘安,他可算是见识到了。 客栈之前还有个说书的,就曾讲过关于潘安的典故,那个成语叫啥,李福不记得了。 但是内容大概就是一个男人驾车走在街上,让垂垂老矣的妇人都为他着迷,拿水果往他的车里丢,都将车丢满了。 李福当时还只当笑话听,觉得是说书人编来哄人的。 一个大男人不健硕魁梧,美成那样像话吗?换成女子还差不多。 然而今日他才明白,有些美不分性别,即便他是男子,照样可以吸引包括同性在内所有人的瞩目。 无论男女老少,都无法抵挡他的魅力。 “然儿出去走一圈,估计就要收割一片的芳心。” 雅间里,苏景熙也在调侃苏悠然,语气透着点自豪,又有些发酸。 然然魅力太大,总叫他没有安全感,谁若是盯着她时间长了,他就恨不能挖出对方的眼珠子。 此时此刻,苏景熙又开始后悔让她出来了,书院里还有那么多狼…… “三哥是不是说在书院必须四个人一间房?” “嗯,而且不能带侍候的人,所有的一切都得自己来。” 苏悠然端着茶杯先是闻了闻,微微一挑眉,没想到客栈不起眼,茶却是顶级的好茶。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