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6章:大明仙朝传-《天地任我行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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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回讲到异时空里明朝不仅遥控“小弟”葡萄牙搅乱西方世界,而且还对美洲大举移民同化印第安人。

    在异时空,虽然明朝大举移民美洲大陆,但不会像西班牙、葡萄牙、荷兰、英国、法国、意大利、比利时等老牌资本主义国家那般“败家”,即用武力掠夺印第安人的土地,甚至用感染了“天花”、“伤寒”和“梅毒”的毛毯、衣物、碗勺等生活用品来大规模谋杀印第安人,而是通过租赁、合营、买卖等方式获取土地。

    因为美洲印第安人的社会发展程度总体不高,即便有“玛雅文明”等“逆天存在”,但在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上几乎还处于原始社会末期,就连“生铁”都不懂冶炼,“青铜器”的使用率很低,总体上还处于“新石器时代”。不过,让人感觉不可思的是,这些印第安人不仅精通天文历法和巫医卜算,而且还善于银器的制造。

    于是,印第安人部落向当地明朝驻军和移民的“出口”就由最初的貂皮、草药、粮食、牲畜、麻布等生活用品转换成了各种金、银器物。再加上明朝故意用大量手工产品、服装和酒精对各地印第安部落进行倾销,贿赂印第安酋长,使得印第安人的财富快速转移到明朝手中,尤其是美洲盛产的白银几乎全归明朝!

    如此一来,明朝就掌握了世界上绝大多数财富,终于逐步就转了早年因依靠把“重晶石”幻化成“白银”来流通于世的“尴尬”局面。不过,由于早期发行的“假钱银两”实在太多,即便先后经过十几年的高息回收,依旧不能杜绝“假钱”流通域外的尴尬,这就逼得明朝在向外扩张时,重点以掠夺白银为主,免得“信誉崩塌”。

    之所以说如果明朝“假钱”不收回来就会引发“信誉崩塌”,是因为“官银”底部都有“铭文”与“图案”,很难作假。于是,明朝决定用自己巨大的经济体量,把当年与自己做“朝贡贸易”的海外藩属国经济把控起来。

    通过市场经济手段,明朝以“朝贡贸易”为幌子,鼓励民间客商去南洋各国进行抄底活动,通过大量收购或低价贱卖来搞乱市场秩序,在巨大利润的刺激下,尽量让其为明朝的国内市场提供单一的大宗产品,比如稻米、水果、蔗糖、剑麻、木材、煤炭、铜铁、鱼虾、牛羊,甚至人口,并以此来掌控其经济命脉。

    于是乎,明朝的众多富裕海商们便将当地的社会经济和金融系统逐渐控制后,便能将自己的财富隨時转移回国内,或是把金银、珠宝、玉器等“硬通货”深埋地下保值,或是将其拿到朝廷开办的“大明钱庄”和“大明典当”做一些存款、抵押、变卖等业务,還能享受每年5%的存款利息,或干脆捐一个“流官”来当了。

    由于此时空的明朝在对外扩张过程中实行“流官制”与“土官制”并行之策,因此有不少乡绅士族或豪门望族在吃到“时代红利”与“政策红利”后,决定“捐钱买官”规避“科举考试”。不过,这种“花钱买来官”品级一般不高,只能做一些“县令”(县太爷)之类的“九品芝麻官”,而想要进入中央政权,还得先“考取功名”才行!

    其实,这也是崇祯帝为了回收“假钱”而不得不做出的无奈之举,毕竟“发行假钱”一时爽,但是其“后遗症”却很严重。当然了,明朝设有极其发达的“特务机构”和强有力的“特务机关”,只要这些拿钱买官弄来的“县太爷”、“父母官”被人举报“贪赃枉法”,就会立刻收到“司法调查”,影响恶劣者由“特务机关”接手处理。

    然而,这对于花了几千甚至上万两银子“捐”来的“官”可是个“香饽饽”,虽然在内地不敢公然挑衅《大明律》和《大诰》的权威,但在明朝的“海外殖民地”却是很吃得香,因为“天高皇帝远”,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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