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五章 无根浮萍-《剑来陈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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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路过一间寒气森森的铺子,不断有青壮男子出入,铺子内时不时亮起一抹白光。

    李槐看得挪不开脚步,朱河忍不住多看了两眼,很快就失去兴趣。

    驿丞说道:“那是一间刀剑铺子,其余兵器也偶有兜售。”

    林守一好奇问道:“官府不管吗?就不怕市井百姓持械斗殴?”

    驿丞笑道:“官府不太管这些,但只要出了事情,会管得很严,若是县衙人手不够,县尊大人能够调动辖境内所有江湖门派,帮着解决纠纷。”

    大骊尚武成风,有很多仗剑佩刀游历四方的游侠儿,既有眼高手低的市井无赖,也有为气任侠的世家子弟,大骊朝廷虽然禁制一切兵器售卖,但是对于铸造工艺平平的寻常刀剑,大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主要看地方官的态度,若是纯正读书种子出身,多半要严令禁止,如果是沙场武人出身,十之八九会网开一面,当然强弓硬弩、精良甲胄等国之重器,肯定任何地方都不许贩卖。

    烽燧,驿站,集市,酒肆,青楼勾栏,等等,红烛镇应有尽有,热闹非凡,大街上行人如织,比起陈平安他们家乡小镇,要繁华喧嚣太多,街道两边各色铺子,眼花缭乱,吆喝声此起彼伏。

    一路闲聊,一炷香后就来到枕头驿,很快就有驿馆杂役牵走白驴和马匹,驿丞程昇果然给他们安排了驿舍,甲乙两等皆有,他没有擅作主张,而是把五间驿舍丢给朱河,让他们自己安排。

    在陈平安的安排下,李宝瓶和朱鹿住一间甲等驿舍,朱河住一间甲等,他和李槐林守一各住一间乙等驿舍,如果阿良回来,可以随便选一间驿舍合住,当然以阿良的脾气,肯定会问能不能选朱鹿那间,估计到时候少不了朱鹿一顿白眼剐。

    暮色里,所有人各自放好行囊包裹后,聚集在朱河那间宽敞的甲等驿舍,驿丞程昇很快送来一叠书信家书,送完之后便笑着告辞,说有事只要喊一声就可以,还说红烛镇的夜市,在大骊南边小有名气,有机会一定要见识见识。

    林守一有一封,李宝瓶最多,有三封,就连陈平安也有一封,李槐两手空空,最后找到差不多光景的朱鹿,孩子笑道:“还好咱俩同病相怜。”

    朱鹿置若罔闻,走到窗口附近,小小枕头驿馆,曲径幽深,竟然营造出几分庭院深深的世家园林意味,从这边望去,是一座给人感觉不过巴掌大小的小湖,养着一条条臃肿肥胖的红黄锦鲤。

    林守一的家书只有一张信纸,没有几个字,少年深呼吸一口气,将所谓的家书放回信封后,脸色阴沉地离开驿舍,五指死死攥紧那信封,除了三十余个字迹潦草敷衍的行书,信封内还有一张三百两银子的大骊最大钱庄银票。

    少年大踏步走回驿舍,轻轻关上门,将信封放在桌上,脸色铁青,胸膛起伏不定。

    陈平安挑了个僻静位置坐下,李宝瓶跑过来,欲言又止的模样,他笑道:“我如果有不认识的字,会问你的。”

    李宝瓶这才返回桌子那边,开始拆信,三封家书,分别来自父亲、大哥和二哥。

    李宝瓶一封封拆过去,父亲李虹那边在信上说着嘘寒问暖的言语,一如既往,毫无严父的架子,都是叮嘱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比如天冷多穿衣,出门在外别怕花钱,再就是每次经过驿站,一定要给爹娘寄家书,絮絮叨叨,五六张信纸就这么翻没了。李宝瓶叹息一声,望向坐在桌对面喝茶的朱河,忧愁道:“爹娘什么时候,才能不把我当小孩子啊。”

    朱河忍俊不禁,喝茶喝茶。

    李宝瓶浏览第二封信,是他们李家的嫡长孙,她的大哥写的信,如今正在家里研读经籍,准备明年参加科举。信上内容简明扼要,端端正正的楷体字,仿佛充满了先生夫子正襟危坐的韵味,每个笔画都透露出浓重的谨小慎微,满篇说的都是圣贤大道理,要她不可怠慢了朱河朱鹿这对父女,不可以家生子视之,要她多听泥瓶巷陈平安的言语,要能吃苦耐劳,少给别人添麻烦,只是在信的最后,自幼恪守礼仪规矩的大哥,告诉她,她那只小时候从溪里抓回家的螃蟹,如今他已经养出了心得,要她只管放心。

    李宝瓶扬起手中的信纸,跟朱河告状道:“大哥最不心疼我。”

    朱河忍住笑意,心想小姐你就得了吧,谁不知道李家上上下下,就属大公子最心疼你。那么一个说起道理来连老祖宗都头疼的书呆子,第一次喝酒,竟然是茶水被妹妹偷偷换成了自家酿的桃花春烧,把大公子给气

    得差点崩溃,爹娘见到之后都犯怵,根本不敢劝说什么,只敢跟在跑去找妹妹兴师问罪的儿子身后,生怕这个略显迂腐的儿子一气之下,会动手教训小宝瓶。

    不曾想当他见着了那个丫头,站在院门外,双手叉腰,视死如归,他又给自己的不舍得骂她一声,给结结实实气到了,气得转头就走,生了好几天的闷气。后来他的院子里,那年便埋下了一坛桃花春烧,等到妹妹问起,就说要把她嫁出去,吓得小女孩偷偷离家出走,一个人在龙须溪那边逛荡了一整天,她还差点躲山里头去了。

    李家等到察觉到李宝瓶不见了,老祖宗勃然大怒,出动所有人找寻这个傻丫头,最后还是这位大公子,将功补过,在溪对岸的一座小庙,找到了睡在长木凳上的可怜孩子,背着她回到了家。

    红棉袄小姑娘突然笑道:“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大哥。”

    最后一封信,厚厚一大摞,是李家二公子寄给妹妹的,讲述了他去往大骊京城的经历,都是亲眼所见或是道听途说的奇闻轶事,措辞优美如散文,极富功底,宛如文采天授的诗词大家。这位二公子在福禄街李家,远比大哥更受欢迎,英俊儒雅,却言谈风趣,喜读兵书,自幼就喜欢让府上丫鬟仆役,结阵“厮杀”,相比古板沉闷的长公子,府上下人更喜欢与性情开朗的二公子打交道,逢年过节,二公子见人就会随手丢出一只小绣袋的赏钱,沉甸甸的,若是谁的吉利话说得好,他就会多给一绣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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