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身穿粗布麻衣,故意将皮肤抹成黑黄色的林思,猫着腰从山洞钻出。 虽然距离极北之地已经有些距离了,但这里的气候依旧很寒冷。 加上夜晚风又大,还是野兽频繁出没的时间段,钻入山洞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汶城包子铺老爷爷施舍的肉包已经吃完了。 还好林思这姑娘运气不错,昨天下午赶路的时候,遇见一只小兔子。 那小兔子胆子很小,一听见动静撒腿就跑,结果没看路,撞在树上死了。 林思怀着悲痛的心情,蹲在小溪边,把那只想不开的小兔子的遗体处理干净。 晚上躲进山洞里,架起篝火,烤的金黄酥脆,让小兔子的遗体有个归宿。 她胃小,吃一半留一半,剩下一半拎在手里,等饿了再吃。 林思甚至想,可不可以用半只小兔子当诱饵,捉头大野猪什么的。 那样一来,自己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用饿肚子了。 可林思小姑娘转念一想,野猪的战斗力不容小觑,如果跟它单打独斗的话,自己未必是对手。 她也不会布置什么陷阱,想挖洞也没工具。 退一万步来说,就算真的捉住大野猪,也没工具处理啊。 野猪皮厚肉多,重达数百斤,她又要忙着赶路,总不能扛着一头猪赶路吧? 左思右想,林思小姑娘放弃了以小博大的想法。 走了半日,小溪已至尽头。 林思的肚子叫个不停,她在路边找了块小石头坐下,揭开包的严严实实的芭蕉叶,瞧着肉香四溢的兔肉,刚要一口咬下去。 正在这时,山道两边的土坡上,忽然传来敲锣打鼓的声音。 十余个留着大络腮胡子的恶盗从林中奔出,跳下土坡,将拿着兔肉不知所措的林思团团包围。 为首的是一个右眼带着眼罩的独眼龙,他见林思吓成这副模样,得意地哈哈大笑。 “丫头,老子是剪径的山大王,只求财,不害人性命。” “识相的就乖乖” 话说到一半,连他自己都说不下去了。 眼前这个手里拿着兔肉,吓得瑟瑟发抖的小姑娘怎么看也不像是有钱人啊,相反还可怜兮兮的。 瞧她身上穿的衣服,到处都是补丁,选料也十分粗糙,还没自己的值钱呢。 独眼龙老大啐了一口,暗道倒霉,挥手道:“兄弟们,回去守着,等别人吧。”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