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9章 金冠雕狼-《虐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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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每一年,地底魔族之中都会举行王子大考。考核武功和文才。

    在这样的乱世之中,最主要的考核,当然是武功。

    金冠王子以前毫不起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却在后来的考核中连续两次夺取武功和文才第一的名号,成为整个地底魔族炙手可热的最佳继承人。

    薛冲是地底魔族的大敌,曾经也创造了传奇一般的事迹。

    可是他的修为实在是太低,金冠王子得到这个机会的时候,心中无比的兴奋。

    “好孩子。难得你有这份孝心,晴雪,给我一块绿豆糕,我要亲自喂我的孙子。”

    “是。”顷刻之间,绿豆糕来到了信母君的手中,只见她满脸的慈祥之色:“孙子,来,奶奶喂你。”

    金冠王子得意之极的吃下绿豆糕。砸了砸嘴巴:“多谢姥姥,我这就去啦!”

    他的脚步有点急,这可是立绝世之功的好机会。薛冲不仅侮辱了父皇。侮辱了飘香君和祖黄泉,还侮辱了姥姥信母君,一旦自己抓住了他,恐怕仅仅是这样一个功劳,已经可以使得自己稳坐太子之位。

    退一步来说,就算太子之位还不稳固。他自己无疑已经处于绝对有利的位置。

    可笑以前的狼雄伟、狼雄信还有狼沧浪,为了太子之位争夺得不可开交。结果被自己一鸣惊人,远远的甩在脑后。

    “等等。”信母君的声音响起。犹如是一声钟鼓。

    金冠王子愕然止步:“姥姥还有什么吩咐?”

    信母君就道:“你肩上的这只畜生居然在我养心殿的门前随意啄人,是什么意思?”

    “回禀姥姥,不是这样的。这只畜生非常听话,在本府之中已是规规矩矩,何况在姥姥这里,它刚才想必是察觉到有人在这里偷窥,所以才出手相啄,但是隐藏者显然十分高明,不知道用什么办法躲避开了金冠雕狼的追击。”

    “哦,你身上这只鸟儿叫金冠雕狼,的确是十分的不一般。连姥姥我都不能发现那里有人埋伏,它是怎么知道的?”

    “回禀姥姥。这金冠雕狼乃是一种太古神鸟,据说我们狼族远古的祖先曾经和一只神雕相爱,结果结婚生子,产下了这种神鸟,既具备狼族天生的灵敏嗅觉,也具备鹰族灵敏的眼睛以及强悍的飞行能力,不管是攻击对手还是追踪敌手,都是最厉害的高手。”

    “这真的是神奇。让奶奶看看。”信母君的眼神之中露出十分的欣喜之色,心中想的却是:我这个孙儿有如此强悍的气运,能得到这样的神鸟,倒是值得培养。

    要知道,地底魔族之中,即使是魔帝狼天仇的儿子,也是数百近千人。每一个儿子最初都只能得到基本的培养,然后再按照资质的高低来决定对其耗费多么大的资源。

    地底魔族整个的资源虽然庞大,可是也不是可以浪费的。况且顶级的资源永远都是抢手货。

    金冠王子将手中的金冠雕狼恭敬的呈上:“姥姥,请看。”

    信母君摸着这只鸟儿身上犹如一般人皮肤一般的羽毛,啧啧称奇:“好鸟!”

    “给你,孩子,你出去吧!”

    &nbs    >                    金冠王子不接:“姥姥既是喜欢这只神鸟,孙子愿意孝敬给姥姥。”能从无数的王子之中脱颖而出,在短暂的一二年间就成为最炙手可热的地底魔族继承人选,他察言观色的本事,何等厉害。

    信母君笑笑:“姥姥用不着,还是你拿回去吧!你有这份孝心,姥姥高兴着呢。”

    金冠王子又坚持再三,但是信母君又推辞再三,最后,金冠王子叹一口气,收起金冠雕狼,行礼作别,前去捕杀薛冲。

    人类狩猎地底魔族,杀无数的禽兽,称为试炼;同样的道理,地底魔族也派出弟子到人族所在的地方狩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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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着金冠王子的背影消失在门外,信母君露出满意的微笑:“晴雪,你怎么看这小子?”

    风晴雪的脸色一下子红了:“回禀姥姥,晴雪对金冠王子殿下没有多少了解。不过就从这一两年的了解来看。他从以前一个默默无名的王子一下子成为连续两年武功文才第一,算是一个厉害的人物。”

    “既然如此,姥姥如果把你派到他的身边做丫鬟,你会同意吗?”

    “我,我当然同意。姥姥对我恩重如山,您要我做什么,我就会做什么。”

    “这才是好孩子呢。不过我看你的表情,似乎是不乐意,可是金冠王子是极有可能继承地底魔族大位的人选,你跟了她。将来也许就是后宫第一人。姥姥我现在虽然是要你以奴婢的身份服侍他,其实是为了增进感情,一旦到时候你们男欢女爱,姥姥就会以隆重的礼节将你册立为后宫之主,为你们举行大婚。你是最听话的孩子。你告诉我,你心里是怎么想的?”

    风晴雪的脸色羞红,如是者三次,终于冷静下来:“姥姥,奴婢欢喜还来不及呢,只是想到以后就要和姥姥分开,不能随时服侍您老人家,我这心里一下子就。就十分的难受,姥姥,我不想出嫁。也不想服侍除了您之外的任何人,您就让我留在您的身边,一直的服侍你吧!”

    信母君的神色欢愉:“你这孩子,原来是这个原因。金冠这孩子英俊潇洒,武功高强,名满天下。配得上你的,好好的服侍。不要辜负姥姥的一片心意。”

    “是。”

    薛冲心中冷笑连连,这婆娘。看你长得倒是冰清玉洁,但是想不到骨子里却是这样的低贱。

    以后,我就跟着这丫头,看她是怎么魅惑金冠王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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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冠王子的府邸坐落在魔都城东的大马栏城。

    这里是整个魔都成年王子们府邸的聚居地,大约有前朝和本朝的王子三千人,商业繁盛,酒馆妓楼遍地,更是王孙公子和读书人必须来的地方。

    呵呵,以前来过很多次地底,都是战战兢兢,无暇欣赏这里的风景,但是想不到的是,这里居然如此繁荣,比得上神兽宫山门外的大冶城。

    虽然不如天桐城那样的繁盛,可是三教九流之士却也十分之多。

    送风晴雪的一行轿子穿行在人群之中,开路的是大内侍卫,所有人一见到这阵仗,心中就是咯噔咯噔的打鼓。

    因为所有的人都明白,在魔都城,甚至是在整个地底,天骊山信母君的标志更能使人感觉到震慑!

    薛冲心中冷笑的想:看来信母君的本意就是要渲染风晴雪,否则一个丫鬟到金冠王府之中去服侍金冠王子,却也完全用不着如此大张旗鼓。

    薛冲留下来的目的当然是要先杀了金冠雕狼,之后,自己才能去救纳兰忆君。否则的话,实在太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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