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居然还有这种人,仅仅靠一支没有望远镜的莫辛纳甘就杀死了五百名红军战士。这样的人真可怕,如果我打中了他,我岂不就是英雄了。”娜塔莎一脸的震惊和羡慕,甚至还有些跃跃欲试。 “姑娘,你省省心吧,那个人已经受伤不能再上战场。那个人和你们两个都一样,都是猎人出身,也是天生的远视眼。今夜光线昏暗,你们还能取得这样的战绩,至少两发子弹打中一个敌人。在这种环境,击中躯干,敌人必然会死。” 杨明志给她们讲解了一番多少子弹杀死一名敌人的问题,起码二战是两万发子弹方可消灭一敌人。 “重机枪可以火力覆盖敌人阵地,打的敌人不敢抬头,因为所有人都知道贸然的血肉冲锋等于屠杀。而狙击手往往只有一次机会。”杨明志指了指姑娘的SVT步枪,“你们的半自动步枪可以作为狙击枪用,充其量其实只算是一种精确步枪,在很远的距离上,效果还不如莫辛纳甘。区别就在于,一发不中你可以迅速补枪,而莫辛纳甘可以完成一千米的狙击,机会却只有一次。” 两人听的醍醐灌顶,杨桃把后世的一些书面的狙击技巧告诫两人,剩下的就是她们自己思索了。 战士们在尸体中搜索,把所有有价值的东西带走。他们检查每一具尸体,将他们身上的衣服扒下来,把所有的口袋打开。钢笔和手表是大家最希望得到的,不过发现最多的还是子弹。 这也是好东西,子弹自然是越多越好,枪械也是越多越好。 战士们抓获了一些装死的人,几个战士更是在死人堆里发现了一具还温热的尸体。 “我干打赌,这个家伙没有死。别的尸体都已经如同冰坨,唯独这个,身子还温热。伊万你怎么看?” “你可以踢上一脚。列别德,你可以踢那里。如果这个家伙是装死,那里来一脚,一定会让这人疼的如同杀猪般惨叫。” 这名叫做列别德的士兵坏笑一番,就对着这“死尸”的胯下来了一脚。 亨舍尔还想着能够蒙混过关,祈求这些敌人全部离开,自己在爬起来逃回去。结果他们对着自己的裆部就是一脚,这可是钻心般的疼。 “啊!”亨舍尔托着长音,身体根本不受意识做控制,立刻蜷缩成一团哀嚎。 “我就说。这个军官打扮的家伙根本就是装模作样。”士兵伊万使了个眼色,几名士兵立刻把这厮扭送到杨明志面前。(未完待续。)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