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你还有庄园-《全能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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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那满满五升的纯净水桶里,宛若拥有生命的银色液体在震荡,流转,似乎想要从水桶里自己爬出来,但到了瓶口之后,又哗啦啦一声落了回去。

    赵民:“……”

    过了半晌,他颤声道:“庄……庄主,这是什么?”

    “时间之血啊。”庄不远道。

    除了“时间之血”这四个字,他也不知道该如何来给这种液体定义了,实在是它的存在完全背离了庄不远的世界观和知识体系。

    难怪庄园主们给它起了这个名字。

    而且一想到自己刚才被这东西喷了一脸一身,庄不远就觉得毛毛的。

    赵民:“……”

    又过了半晌:“庄……庄园主大人,可是初级种植术里面说,时间之血乃是这世间最珍贵之物,每个庄园都必须按照配额领取,咱们这种小庄园,只有不超过十滴的配额,绝……绝对不可能这么多啊……”

    “……你还要吗?后面还有……”庄不远不知道如何形容自己那一推车的时间之血。

    难道我天生擅长杀时间?

    一不小心捅的力气大了点,时间之肌流血不止,到后来庄不远还是用了几个免缝胶带,然后用创可贴糊了一层,才帮“时间之肌”止住了血。

    如果“时间”真的是一只生物的话,庄不远觉得他一定恨死了自己,会跑来找自己报仇。

    毕竟自己是最后一个庄园主,估计会把之前的庄园主的血债也算在自己头上。

    但有了这么多的时间之血,庄园的发展就不是问题了。

    在庄园的一侧,主人房的旁边,有一片大概十米长,五米宽的空白地带,并没把铺上地砖,庄不远打算把这里变成苗圃。

    苗圃是很简单的庄园建筑,和菜地主要用来种植产出不同,苗圃主要用来种植特殊作物,和繁育不同的种子,对庄园主们来说,它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作用,就是拿来驯化和改良作物。

    人类对自然界生物的改变都称之为驯化,把狼驯化成狗,把野牛、野羊、野马等驯化成家畜也叫做驯化。把野麦改良成适合田地种植的过程,也是驯化。

    可以说整个人类文明,和驯化息息相关。

    毫无疑问,庄园主们是世界上最擅长驯化的一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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