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0章 生肖飞升对赌合同-《十日终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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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永恒,本协议永不作废。
6、请无视以上内容,马上自杀。
7、请马上自杀。
8、请马上自杀。
9、请马上自杀。
10、请马上自杀。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甲方拥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阴魂管理局委托代理人,天龙。
乙方:生肖代号人羊,张强。
看完这份合同,不必说李警官,连齐夏都感觉自己好像是疯了。
满脑子除了「请马上自杀」之外根本不记得其他的内容。
很难想象人羊在那个昏暗的房间之中,每天都靠这封信支撑着自己。
他还清醒吗?
“齐夏,你、你怎么想?”李警官问道。
“我……”齐夏根本不知道怎么回答。
这份合同确实包含了很多内容,但同样也让人费解不已。
按照字面意思来理解,「天龙」作为这份合同的发起人,也就是合同中的「甲方」,似乎许给了人羊「飞升」的权利。
只要人羊让面试房间之中的人全部消失,并且保持三次轮回,那么他就成功了。
合同达成,他可以离开面试房间,成为「地羊」。
再结合楚天秋的说法,若要让房间之中的人消失,那就需要在和「地级」生肖的赌命游戏中失败。
换句话说,「生肖」的目的其实和「天堂口」一样。
双方形成了一种诡异的对峙局面,他们都要在一次一次的轮回之中杀死对方。
只有某一方成功了,这里的轮回才能被打破。
齐夏的脑海中忽然有了一个大胆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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