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基本上农会会长和乡长要想往上升级,这一关是必须要过的。 隆武十三年以后,要是任期内出现了商户坑害农民的情况而农民无处伸冤,那是很严重的,涉事基层官员就可以卷铺盖滚蛋了,严重的还要坐牢。 不能做到防患于未然,甚至连为民伸冤都做不到,要你何用? 当然,萧如薰也知道这些商人的尿性,所以给了他们一个特殊渠道。 如果觉得这样麻烦,不想和政府正面刚,又心黑不想付太多钱,或者找不到足够的劳动力,可以来找政府,申请租赁一批倭人或者北虏给你做工,直接付钱给政府,不用给他们工钱。 至于怎么用,怎么操作,政府不管,但是死了要赔钱,到时间了不能送回来,你得赔钱,一个人几个钱这样的价格提前订好,政府给你完完整整的送来,你要完完整整的送回去,不然赔钱。 当然往往这样做的操作性更大,更方便商户节省成本,所以这个政府提供的业务还蛮受欢迎的,能给政府提供不少收入。 但是因为有些商户过于心黑,不听政府劝告凌虐倭人和北虏过甚,导致暴动,曾经还在天津闹出过倭人忍无可忍纵火焚烧工坊烧死不少人的事情。 大秦律法只保护大秦子民,不保护战俘,战俘死活政府不关心,只要付钱就好,但是一旦涉及到了大秦子民,事情就大条了。 那户商家主人被罚到倾家荡产还被发配去做苦力,家产都用来偿还被火烧死的做工农民的家属了,至于那些倭人,第一时间就被天津警察部队出警灭了。 大秦律法不管战俘如何,但是如果出了问题伤害到大秦子民,就直接追究商家的责任,不问缘由,直接追究,这种做法极大的震慑了一批连饭都不给战俘吃的商家,使他们的行为趋于规范化。 至少让人家吃点饭是吧? 饭都不给吃还强一天干活九个时辰以上,也难怪那些倭人要不顾后果的暴动了。 但是如果那些倭人没纵火烧死做工的农户,估计这个商家也不会被罚到倾家荡产自己还要去做苦力,家人也被牵连,最多也就是罚钱了事。 但是由于这样实在是很节省成本,为了多赚一点钱,那些商户是不会放弃这条渠道的,他们还是不断的租赁战俘来做工,甚至给政府培养出了一批熟练的战俘工,很受欢迎。 因为这种高强度不把人当人的用法,到隆武二十年,倭人总数下降了三分之一,北虏战俘总数也下降了三分之一,但是非常可喜的是,大秦的建设和收入是年年攀升的。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