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维护这里的一切!-《与南宋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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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小二坚信这一点。

    路过高家庄时,他没有进庄回家,仍然直奔着百思城而去。

    啃狗总督和那个主动帮忙的家伙此时累极了,他们两个都倒在草地上,不停地在喘粗气。

    三条大狗也趴在那里吐着像鞋垫一样的的长舌头,不停地倒气。

    好几个小时呢,他们一直在四处奔跑,结果是一场空!

    肯定有兔子在这里经过,要不然那大狗不会兴奋地狂吠,但是就没有找到呢。

    高家庄的那个人说:“总督大人-------我确定是看到了兔子,要不然我不能跟在狗后面跑-------”

    啃狗总督没有说话,他知道他说的是真的,只不过在想,自己应该恢复晨跑锻炼的习惯了,体力大不如以往。

    高小二兴致勃勃地纵马前行,越往前走道路越平整,他可以听到马蹄敲击地面的清脆声了!

    这个时候,他忽然见到前面路边的草丛里窜出了一条兔子,正在向着对面的草丛狂奔。

    哈哈,兔子!

    他随手就掏出一把飞刀,瞄都没有瞄,借着马力甩去,正好命中兔子!

    那兔子一下子蹦起了半米高,然后掉了下来不动了。

    高小二的飞刀是一绝,至少有二十几条袋鼠丧生在他的刀下------他根本不稀罕用什么火绳枪。

    高小二当然恨袋鼠了,那怪家伙欺负马,尤其是马驹,不仅跳进草场里抢马槽子里的精粮,抢水槽子里的水,还他娘的骚扰马群!

    说来也怪,它们不敢去骚扰牛群那是肯定的,因为牛太大太壮,还有角,但是它们却敢欺负马,而且马还真的怕它们------

    体格远比马小的羊反倒不怕它们,他亲眼见过一头羊低头追着一头袋鼠跑!

    高小二当然要出头了,他才不用火绳枪打呢,太麻烦,有飞刀即可。

    高小二跳下马,捡起兔子,拔出飞刀,在兔子身上擦擦血,把它挂在马鞍上。

    好久没有吃到兔子肉了------百斯城里有许多饭店,随便一个厨子都会做兔子。

    他重新跳上马背,继续向着百思城前进。

    刚跑了不一会儿,他见到三条大狗窜了过来,正冲着自己狂叫!

    他一眼便看出不是野狗------谁家的狗竟然敢不系链子就放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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