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四章 来活了-《重生六零小知青,被痞帅糙汉娇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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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是走着走着忽然觉得不对,公安局不会设立在这么破烂的地方吧,小程黎抬头看着那个男人,回想起了程巧告诉他的话:

    “坏人额头上是不会刻字的,而且坏人还会伪装成特别好的人。”

    小程黎忽然明白过来,他又上当了,看着自己被男人牢牢锢着的手,脑子一转有了主意。

    因为口袋里有他从女人手里抢来的几块钱,给了他底气,他故意踩掉了自己的鞋后跟,然后拉了拉男人的手:“叔叔,我鞋子跟掉了。”

    男人一听,看了眼前面的大杂院,也不过是十几米的距离,也就放心的松开了紧锢着小程黎的手,小程黎蹲了下去拉鞋跟,眼睛却在找逃跑的路线。

    就在小程黎拉好鞋跟站起来,男人的手又伸过来时,小程黎动了,用足全身的力气一把将男人推倒,然后拔腿就往大杂院的方向跑去。

    男人没有想到程黎忽然发难,一下子就被推到在地,屁股和后背重重的跟地面来了个亲密的接触,浑身都疼痛不已,一时间居然爬不起来。

    他绝对没有想到这个小子会突然出手,而且力气还这么大,眼看着小程黎往大杂院的方向跑,心里一个咯噔。

    如果这个孩子往外跑,他还能大喊大叫把他给拦下,但这个小子居然往里跑,只要拐几个弯就找不到人了,他喊了也白喊。

    小程黎一下子推到了那个男人,朝着大杂院的方向快速的跑了起来,只要有弯就拐,有弄堂就穿,他不相信自己会跑不出这个棚户区。

    这个时候的小程黎非常感激程巧,程巧从小就带他上山采药,还给他喝甜甜的水,所以他不但力气大、跑得快,而且耐力还很好。

    半个小时后,小程黎停了下来,开始打量起周围的环境了,这里的环境太糟糕了,到处是污水横流,臭烘烘的。

    一个拐角的地方,蹲着一个小男孩,小男孩皮包骨头,一看就知道吃不饱还穿不暖,小程黎走了过去,蹲在男孩子的边上。

    “你是谁。”

    “我是跟着妈妈来走亲戚的,只是出来玩的时候,找不到回去的路了。”

    “你亲戚是哪家,告诉我我带你去。”

    “我也不知道我姑父叫啥,不过你可以带我去公安局,到了那里我妈妈肯定会找过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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