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九章 抱着金砖去讨饭-《风起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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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方坐在阅兵台上,看到这些朝气盎然的、属于自己的兵莫名的激动。穿越特么的不要那么刺激,直接就改运转命。他远远看到一个虎背熊腰的傻大个有些眼熟,他问身边的方世铂:
“世铂,那人是谁呀?我怎么看着眼熟?”
方世铂顺着他指尖望去,目光定格,尔后一阵扭捏,“他是娟娟……”
“她爹。”孔方恍然大悟。
“他干杀猪不香吗?为什么想转行干杀人的活?”上任知县第一天出的洋相,让他明白大兴朝杀猪佬是逼格比较高端的职业。
不愁吃穿,还有一定社会地位,樊快是脑子被猪踢了,舍本逐末?
“山匪洗城那天,他家也被抢了。他一时没忍住反抗,结果不仅被山匪打了一顿,还被山匪淋了一身尿,被迫钻他们裤裆几个来回。”方世铂终于说了实话。
孔方心中了然。
别人当兵是为了钱,为了一口饭食,而樊屠夫则是为了报受侮之恨!
最好的兵当然就是跟敌人有深仇大恨的兵。孔方虽然不懂军事,但是人性他是了解的。对敌仇恨可以激发人的潜能,也可以保证他的忠诚。
“安啦。待训练完,安排一个小队长给他当。”孔方心里有了计较,他忽然想到这三百人由谁来带队。
大兴朝军队编制他不懂,便决定借鉴前世的编制办法。
一个大队三百人,分为五个小队;一个小队六十人,分设五个班,各小队设小队子一名,各班设班长一名。
他请求洛文鹏留下一个亲兵给他当大队长。县兵虽然不是正规军,但是三百人马的规模不容小觑。洛文鹏虽然身居校尉,手下人马也就五百左右。
一个亲兵当上大队长显然是祖坟冒烟了。
可惜他被洛文鹏一口否决,还笑话他抱着金砖去讨饭。孔方一脸懵逼,完全不知道洛文鹏口中的金砖在哪里。
洛文鹏不说话,指尖蘸上茶水,在桌上写下一个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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