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接下来便要进入正题了,在各个州出现之前,还是一个个定居点的时候,不管大小,依旧需要有人来维护秩序,这个时候sheriff(治安官)这种独特的所谓民选警察就出现了。 因为大家都是殖民者,都是杀完印第安人之后抢下土地的亡命徒,但亡命徒也是想着金盆洗手之后过太平日子的,自然也就有了对秩序的基本要求。 有些地方大家忙着赚钱嫌麻烦,弄了个议会,选完镇长或者市长之后就撒手不管了,每年讨论一下大家一起交多少钱(税)。 每年市议会或者镇议会拨款给市长或者镇长,由他任命一个警察局长,再招几个小弟(警员)一起维护治安。 这种由市长或者镇长任命的警察局长,就是正儿八经的地方警局,比如lapd或者nypd这种,又比如杰克曾经搞过事的马格雷夫镇警局。 有些地方大家不怕麻烦,尤其是那些发展不太好的穷乡僻壤,大家好容易凑成了一个郡县,但也没哪个发展得特别好的,还有的小伙伴自己发展壮大了就不待见原先那些穷朋友,自己玩去了了。 那么这些地方的郡县就会集体推举出一位公认武力值比较高的强人来做sheriff(治安官),由同级的议会赋予他执法权,发个多角星的徽章,聘请他维护治安。 当然有时候sheriff(治安官)会忙不过来,就会去找点精壮的小伙来帮忙,给他们也发一枚警徽,称为sheriff deputies(治安官助手),有的时候只是临时帮忙,忙完了徽章还会收回(抠门)。 但不管治安官有没有帮手,总要有个办公的地方,那么这个时候警局就不叫警局了,而叫治安官办公室。 在各州并入联邦之后,这种草台班子式的地区自治方式依旧被保留了下来,形成了如今的老美特有的治安官体系。 非要和中国做个对比的话,有点类似中国汉代搞出来的里长,反正皇权(联邦权力)不下乡,你们自己弄几个乡贤村霸啥的自己管自己吧。 既然是个草台班子,那么各个州乃至各个郡县的治安官权力也有大有小,除了抓捕罪犯、送达法庭文书和执行法庭逮捕令、开具罚单等一般治安维持职责之外,还包括保卫法院、法官和陪审团乃至守卫监狱和看守所等任务。 而在有些地方,交通、环保、事故调查、押运囚犯甚至缉毒和尸检也都是治安官的活儿。 而按照郡县的大小,治安官办公室的规模也不一样,小地方一个治安官带几个治安官助手就能全部搞定,大的郡县则连k9(警犬队),骑警甚至警用直升机都有。 总而言之,但凡没有州警和地方警局职责覆盖的地区,当地的执法机构通常就是治安官办公室,越是穷乡僻壤越是如此。 说实话,杰克并不是太乐意和治安官办公室打交道,因为通常情况下对方丢出来的案子,基本上就意味着完全的甩锅,不用指望有太多配合。 倒不一定是因为态度问题,而是人家压根就忙不过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