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一百二十二章 省悟-《大明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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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
所有四百余将士都是怒吼起来,在他们眼前,两倍于他们的凶恶敌人正向自己这边逼来,几面大旗高高举起,披着各种铠甲的敌人面色狰狞,银色的战甲在黑色和灰色的甲胄中闪动着,几百人一起走路,踏起了大量的灰尘,无形之中也使得这个步阵的威力显得更大了,在阵后,弓手和旗丁们已经在准备了,一会接近到百步左右的距离时,他们就会一直不停的在阵后抛射,始终对这边的大阵形成威胁。
发出怒吼之后,将士们开始喃喃自语起来。
“来吧,老子等这天好久了。”
“爹,你在天之灵看着,儿子要杀建虏替你报仇。”
“爹娘,秀娘和小宝他们都过上好日子了,在南方海岛上过活,听说那里可暖,儿子一心杀敌,替你们报仇。”
辽民之中,就算精心挑选的还有家人的壮丁入伍,但还是几乎家家都有一本血帐,最少有一两位亲人死在历次的大难之中。
对和记来说,并没有刻意找那些有血仇的辽民,但想刻意找出没有血仇的辽民,也是实在太难太难了。
秃头瞪着血红的眼珠子,一直不停的在阵列上盯着。
如果这四百人都是他从李庄到集宁堡一直带着,那他根本不会有一丁点的担心,训练量足,时间久,打的仗也多,根本无所畏惧,能叫对面的女真人吃不了兜着走。
但眼下这些兵最长的当兵不到一年,最短的才五个来月,虽然一直带在老林子里苦训,也经历过一次小规模的战事,但这样的大战多半是头一回经历过这样的大规模的阵战,而且秃头认为辽民有一个特点,就是个头高,力气大,脾气爆烈,比起大同兵和宣府兵,辽镇兵就有一种特别彪悍的气息,但也是少了几分秦兵特有的坚韧。
但辽民的这种特点也有缺点,就是状态来的快也去的快,如果顺风局面辽兵会打的很舒服,能打成很漂亮的战事结果来,而要是逆风的话,就很容易失去信心产生混乱,乃至一蹶不振,产生不必要的重大损失。
秃头的军学已经很不错了,他认为壬辰倭乱时,辽镇主力在总兵李如松的率领下,克平壤打的太顺,碧蹄馆仓促遇敌,逆风之下损失过于惨重,导致李如松心灰意冷,不愿再趟朝鲜战场的浑水,这就是典型的从主帅到士兵都是辽人的风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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