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一章,镇书记和所长的双簧-《仕途无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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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党政办主任张超按照黄晓坡的吩咐,出了会议室给秦江涛所长打电话,通知他来镇政府三楼小会议室,汇报拘留范东平的情况。

    秦江涛刚刚从黄晓坡的办公室下去不久。

    两人密谋了一番后,在鲁书记到来之前,匆匆出了镇政府,去布置去了。

    接到张超的电话,秦江涛说,正在回镇里的路上,马上就到。

    过了十几分钟的时间,秦江涛出现在会议室门口。

    身上明显淋了雨,看起来是紧急赶回来的。

    进了会议室,黄晓坡向鲁书记介绍了这位溪岭镇党委委员兼派出所所长。

    随后,对秦江涛道:

    “秦所长,咱们鲁书记和陈县长,在东店村调研时接到群众反映,说你们超时拘押了合作社的范社长,到底是怎么回事,请你汇报一下。”

    秦江涛早有准备,就将接到打人的报警,派出所处警,然后受到村民阻拦,最后带回范社长的经过,详细介绍了一番。

    除了刻意隐瞒韶宏伟在现场帮助维持秩序,并对处警工作进行了协助这一点外,基本上说的都是事实。

    随后,秦江涛道:“我们把范东平带回所里进行调查的同时,也对伤者和相关村民进行了传唤调查,并着手进行调解。”

    “但伤者不同意调解,并声称自己头晕,肩膀疼的厉害,坚持要鉴定伤情,对打人者绳之以法。”

    “我们只好安排受害者去镇医院做伤情检查。可是,镇医院的x光机昨天下午出了故障,一直等到晚上也没修好。”

    “不得已,今天只好安排伤者去县医院做检查,并做司法鉴定。鉴定的结果还没出来,所以,范社长只能继续拘留在派出所。”

    陈向琰问道:“秦所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这类民事纠纷的处理,是怎样规定的?”

    这才是问题的核心。

    鲁向阳赞许地看了陈向琰一眼,对他的提问感到满意。

    秦江涛淡定地道:“是这样,陈县长。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轻微的,我们可以调解处理。”

    “但如果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但构不成刑事处罚的,处十五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现在的问题是,伤者声称自己的肩膀很可能骨折了,这就有可能构成了轻伤害,所以,在没出结果之前,打人者不能释放。”

    陈向琰见秦江涛回答的滴水不漏,心里有些不快。

    当着鲁书记的面,这明显是狡辩,遂问道:

    “那就是说可能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构成轻微伤害,一种是构不成。”

    “按照规定,你们派出所怀疑打人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传唤过来进行调查,这种情况,时间最长不能超过24小时。”

    “根据疑罪从无的原则,在鉴定结果出来之前,你们派出所好像没有权利,再继续拘押范社长了吧?”

    黄晓坡等着就是这个时机,在一旁赶紧说:

    “秦所长,这件事我看这样。既然伤情鉴定还没有出来,鲁书记和陈县长亲自过问这件事,你赶紧把人放了。”

    “关于超过24小时这件事,你也代表派出所,向范社长和他的家属道个歉,挽回一下。”

    秦江涛看了一眼黄晓坡,起身道:“好。既然这样,我这就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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