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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伯把一封信递给李瑾瑜,随信件一同送来的,还有一个长条木盒。
李瑾瑜双眼微眯,已然想明白信件是谁所送,只是没想到,这家伙动手竟然这么快,而且竟选择独自出手。
送信人不是别个,赫然便是在苗疆有一面之缘的金蛇郎君夏雪宜。
他现在已经报仇了!
信的意思很简单,他夏雪宜虽然不是什么英雄好汉,但从不欠人情,如今已然大仇得报,金蛇剑自当归还。
你当日放我一马,又告诉我温老大的破绽,我还你金蛇剑,让你赚到苗疆的人情,咱们两不相欠,恩怨了结。
李瑾瑜打开木盒,看着里面金光璀璨的金蛇剑,随手舞了几下。
“这算什么?我还打算去棋仙派玩玩呢,这就已经没得玩儿了?”
福伯无奈的撇了撇嘴。
作为尉迟府的大管家,福伯对于江湖势力知之甚详,以李瑾瑜此时的武功修为,区区棋仙派早已算不得什么。
哪怕温家五老有什么隐藏手段,也不过是稍微有些麻烦罢了。
“公子,您最近还是安静一些,等着八月初十的拍卖大会吧,若是再生出一些事端,那可真的就是……”
“没事,反正最近也没什么事,就算想让我动弹,我也懒得动弹。”
“那就好,那就好,公子您好好地休息一月,千万不要在惹事了!”
实话说,李瑾瑜确实不想惹事,但江湖风起云涌,不是李瑾瑜能够掌控。
而且,李瑾瑜闭关之前,做出的一桩算计,已然搅动了江湖风云。
拍卖会,是需要钱的!
很多很多的钱!
让很多人蠢蠢欲动的钱!
辛苦做生意,哪有抢来的快!
……
骄阳如火,毒辣辣的炙烤着黄尘滚滚的官道,常漫天脸上的刀疤,也被晒得发出了红光,更添三分凶悍。
三条刀疤,再加上七八处内伤,换来了他今天的声名地位。
每到阴雨天气,内伤发作,骨节酸痛时,他就会觉得感慨万千。
能活到现在真不容易,能做到每个月有五百两银子薪俸的副总镖头,更不容易,这一切都是用血汗换来的。
近年来他已很少亲自出来走镖。
“镇远镖局”的总镖头和他本是同门的师兄弟,两个老人早上练练拳,晚上喝喝酒,已享了好几年清福。
但这趟镖却实在太重要,镖主又指定要他们师兄弟亲自护送。
不巧的是,总镖头的风湿最近又发作了,常漫天只好又挂上他那柄二十七斤重的巨铁剑,亲自出来押镖。
常漫天掏出青布帕擦了擦汗,岁月不饶人,他发现自己真是老了,走完这趟镖,也该到了挂剑归隐的时候。
做镖局行的生意,活到这个年岁真的不容易,常漫天心中思忖,该去请那些人参与自己的金盆洗手大会。
就在常漫天想要找个树荫,休息一会的时候,忽然发现,前方有一个身着紫红缎子大棉袄的大胡子男人。
现在正是最热的节气,鸡蛋放在路边就能晒熟,武林高手或许能够寒暑不侵,穿大棉袄也绝对是脑子有病。
尤其还是一件红色大棉袄,看起来显得不伦不类,好似鬼魅一般。
更让人感到奇怪的是,这个穿大棉袄的男人,竟然在绣一朵牡丹花。
红缎子,黑牡丹。
大胡子专心绣着花,就好像是个春心已动的大姑娘,坐在闺房里,赶着绣她的嫁衣一样,绣的非常精致。
事出反常必有妖。
常漫天行走江湖数十年,当然明白这个道理,主动凑了上去。
“朋友绣的好标致的牡丹。”
“我还会绣别的。”
“绣什么?”
“绣瞎子。”
“瞎子只怕不好绣。”
“瞎子最好绣,只要两针就能绣出个瞎子来。”
“怎么绣?”
“就是这样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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