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7章 比斗周侗,百鸟朝凰枪-《我的夫人是神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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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ok chapter list     幽州。

    上古之城。

    《周礼·夏官·职方氏》载:“东北曰幽州。其山镇曰医无闾,其泽薮曰貕养,其川河泲,其浸菑时。”

    周武王平殷,封召公于幽州故地,幽州之地自此有“燕”这个称呼。

    燕昭王时秦开破东胡后,置渔阳、上谷、右北平、辽西、辽东等五郡。

    隋唐时,幽州东夷都护府的军事地位十分突出,隋炀帝在涿郡筑临朔宫作为行宫,三次用兵高句丽,都以涿郡为基地,集结兵马、军器、粮储。

    大唐一统天下后,对于幽州多有修整扩建,乃是边关之地军事重镇。

    按照朝廷文书,辽国皇帝耶律洪基为了表现诚意,会亲自带人来迎接。

    既然辽国皇帝亲自迎接,若是急急忙忙赶路,反倒有损他的脸面。

    况且幽州本就是边关之地,送亲使团在此等候,也是合情合理。

    这么合情合理的事,李瑾瑜当然不会拒绝,幽州刺史当然也早就准备。

    使团到达幽州城三十里外,幽州刺史已经带人迎接,街道已经清理好,不该出现的人或物,也已清理干净。

    相比于做事粗暴、贪财好利的那个替身,刘金的能力显然更胜一筹。

    哦,现在要叫他——方谦!

    刘金就是方谦,方谦就是刘金。

    虽然被囚禁三年,但毕竟是越王府的幕僚,刘金在礼仪方面绝无缺漏。

    幽州刺史,三品大员,封疆大吏。

    却没有摆出任何的架子,待人接物彬彬有礼,面上总是带着和蔼笑容。

    即便是李瑾瑜,也没能从他身上挑出任何毛病,按照刘金的安排住进馆驿之中,让李元芳安排金吾卫巡视。

    ……

    夜,刺史府!

    刘金聚起一杯酒,笑道:“幽州地处边陲,连年征战,百姓贫苦,酒菜比较简陋,还请诸位将军勿怪。”

    李瑾瑜道:“哪里哪里,若是在这边塞之地,大鱼大肉、海参鲍鱼,岂不说明咱们全都是贪官赃官?”

    刘金笑道:“久闻李子爵风趣,今日得见,果然是风趣的很啊。”

    李瑾瑜道:“方刺史却与传闻有些许不同,看来传闻也不可尽信。”

    刘金道:“唉!这也无奈,想来是某些同僚,或者被办过的桉犯,故意编排出来的吧,我早就已经习惯。”

    李瑾瑜道:“当官可真是难,当贪官有人抓你,当清官过得清苦,还会被人胡乱编排,怎么就这么难。”

    刘金道:“倒也不尽然,如果能如同子爵那样,出门捡到宝藏,不仅过得多姿多彩,也无人能说些什么。”

    李瑾瑜道:“这可不就是被人编排的?我若出门就能捡钱,这一路走了这么久,怎么一钱银子也没捡到?”

    刘金道:“或许明天就捡到了。”

    李瑾瑜道:“说得好,如果我能捡到几百万两银子,一定会把这些全都送到刺史府,供给刺史治理幽州。”

    刘金道:“那我就却之不恭了。”

    酒宴过后,各自离开。

    刘金冷笑一声,回去休息。

    李瑾瑜小声吩咐道:“元芳,布防巡夜让史文恭负责,你盯紧方谦,我总觉得这个方谦非常的不正常。”

    李元芳道:“怎的不正常?”

    李瑾瑜道:“他身上有伤,非常非常严重的皮肉伤,伤口涂抹的伤药,乃是价值万金的绝品良药。”

    李元芳有些疑惑。

    对于武者而言,皮肉的损伤并非是重伤,提及重伤多是经脉穴位。

    但不是说皮肉伤无所谓。

    皮肉伤积累到一定程度,哪怕体内有一口精纯先天元气,也必死无疑。

    更何况这位“方刺史”,只是一个文弱书生,不是什么高手武者,皮肉伤对他而言,确实算是重创。

    另有几点疑惑。

    方谦名声极差,却甚少受到参奏。

    到了此地之后,却又发现方谦表现出的姿态,和流传的名号大不相同。

    今日表现出清廉姿态,准备的酒饭一般般,但先前迎接使团时,摆出来的场面,消耗绝对不算小。

    又是黄土垫道,又是净水泼街,再加上屏退百姓,安排花篮、钟鼓乐器。

    粗略一算,能准备二百顿饭。

    如今李瑾瑜又说,他不仅受到严重损伤,而且用得起价值万金的伤药。

    李瑾瑜家中有神医,有资财,他说伤药价值万金,那一定价值万金。

    用得起这么贵的药,摆得起那么大的排场,却故作清廉姿态,若说这位方刺史没问题,绝对不可能。

    李元芳道:“他或许有问题,但咱们此行是为了护送公主,如果这般节外生枝,会不会出现些问题?”

    李瑾瑜道:“不查才有问题,莫要忘了,再过两三天,辽国皇帝会亲自来接公主,虽然不会来幽州,但幽州的距离实在是太近,也太过危险。”

    李元芳道:“我明白了。”

    另一头,得了任务的史文恭,觉得李瑾瑜认可他的功劳,要提拔他,手持长枪亲自巡视,不放过一点缺漏。

    这也无奈。

    李瑾瑜带来的三个教头。

    卢俊义脑子全是肌肉,最擅长的事情就是莽,好处是特别听话,缺点是不会拐弯,要给他安排好一切命令。

    林冲性子最老实,也比较沉稳,但若论做事能力,也是只会听命令。

    当初在周侗门下学艺,卢俊义林冲学的都是武艺,唯独史文恭学了一些兵法韬略,脑子相对而言更加活泛。

    事实上,最擅长布置这些的,当然是南霁云,不过南霁云的才华,用到这种地方,那可就是大材小用了。

    幽州一夜无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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