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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生丽质难自弃,一朝选在君王侧。
回眸一笑百媚生,六宫粉黛无颜色。
李瑾瑜都都囔囔说着诗句,这个绝对不会担心与任何人撞车,因为这个故事的男女主角,似乎全都在这里。
杨玉环不满的说道:“你念的是什么东西?什么侍儿扶起娇无力,始是新承恩泽时?什么春宵苦短日高起,从此君王不早朝?君王不早朝,难道是嫔妃的责任?不应该是他的责任么?”
李瑾瑜道:“君王不早朝,首先责任在于君王好色惫懒,其次在于皇后整治后宫不力,再次则是御史言官没有犯颜直谏,最后才是嫔妃的责任。”
杨玉环冷笑道:“但是在文人墨客妙笔之下,就成了嫔妃的责任,真是荒唐可笑,他们也是读圣贤书的!”
李瑾瑜道:“读圣贤书,不代表就能明白事理,才子不见得品德高尚。
当朝礼部尚书,三品大员,不也成了水太凉?杀身成仁,舍生取义,这位自幼读圣贤书的,懂哪个道理?
古来圣贤皆寂寞,因为明白事理的人太少,如果人人都明白事理,圣贤就不会举杯邀月,对影三人了。”
杨玉环道:“如果人人都识字,人人都明白事理,还有圣贤么?”
李瑾瑜道:“这不是更好么?”
“这是不切实际的幻想。”
“幻想至少也是一个方向,只要一步步向前走,总归是越来越好。”
“步子太大,容易出问题。”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便是懂得接受建议。
无论是长辈的建议,还是下属的建议,亦或是古人先贤的建议,只要是对我有好处的,我全部都接受。”
杨玉环道:“那你是人么?接受了那么多建议,岂不成了机械傀儡?”
李瑾瑜道:“你听漏了,我说的是对我有好处的建议,成为机械傀儡对我没好处,这种建议我不接受。”
“你可真是灵活。”
“你指的是哪方面?”
“我忽然觉得,李三郎似乎也不是朱砂痣,我觉得现在应该是……”
“蚊子血?”
“什么蚊子血?”
李瑾瑜解释道:“这是我听一位女诗人说的,红玫瑰和白玫瑰。
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成了墙上的蚊子血,白玫瑰则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久而久之,白玫瑰成了饭黏子,红玫瑰是心头朱砂痣。
真是个绝妙的比喻。”
杨玉环道:“你呢?你选择红玫瑰还是白玫瑰?还是全部都不要?”
李瑾瑜道:“不能全都要么?”
杨玉环道:“全都要,然后红玫瑰成了蚊子血,白玫瑰成了饭黏子,你心中又会有新的白月光、朱砂痣!”
李瑾瑜道:“说得好,没想到你竟然这么了解我,我觉得很荣幸。”
杨玉环讥讽道:“我了解的不是你本人,而是你的贪心,你的欲望。”
李瑾瑜道:“那也是了解。”
欢乐的时光总是会很短暂,走出万花仙园的时候,李瑾瑜已经背上了自己的包袱,杨玉环也已经戴上面具。
李三郎和杨玉环心心相印。
李瑾瑜和魔门圣女只是合作者。
黄金是属于魔门的,棋王城则是属于李瑾瑜的,魔门圣女离开棋王城,找寻人手把被切成碎块的黄金带走。
李瑾瑜同样选择离开,一来是探听外界的情报,二来则是如果李瑾瑜留在这里,谁给魔门圣女开门呢?
“门钥匙”在李瑾瑜手中!
玉罗刹很想把棋王城作为分舵,但他没有门钥匙,只能选择忍痛放弃。
以他的武功,当然可以强抢,可如此一来,两人的合作宣告破裂,随之而来的反噬,会让玉罗刹非常头痛。
……
李瑾瑜乘飞鹰到铸剑城时,拜玉儿已经把情报整理好,作为赫连霸精心培养的义女,拜玉儿的能力很出众。
原剧情中的女角色,智商最高的应该是无心,她看破并算计了如神,综合能力最强的,应该就是拜玉儿。
只不过她的命数当真凄惨。
原剧情中,燕藏锋被任千行一剑隔世轰倒在地,任千行不会给燕藏锋重来的机会,准备补刀杀死燕藏锋。
拜玉儿飞身赶过来救援,以荡气十剑大战任千行,救了燕藏锋性命,怎奈武功不如任千行,倒在魔剑之下。
燕藏锋抱着拜玉儿暴怒,爆发全力对战任千行,结果再次被暴打。
靠着箭隐取得胜利之后,任千行表示魔气已经散了,从此改过自新,做一个好人,燕藏锋对他表示原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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