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 大丰收-《混在异界当咸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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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万颗十斤重的南瓜,那就是十万斤粮食,只是用田边的荒地种出来的。

    这十斤一个南瓜可是往低了估算的,最起码,斯道尔转了一圈,都没见过低于十斤的,最小的那个都十五斤!

    终归是从底层爬上来的人,斯道尔震惊之余还是察觉到了最大的问题:“这个瓜好保存不?”

    小麦、大麦、水稻之所以成为主粮,最根本的原因就是能够长期储存。晒干之后,只要不潮湿,保存两三年都没问题。

    林五沉吟了一下才回答:“南瓜有坚硬的外皮,只要没被压坏,放在干爽阴凉的地窖,放半年应该没问题的。再不济还可以磨成粉,或者和其它食物混在一起做成干粮。总有办法延长存放时间的。”

    斯道尔听到能存半年后,眼睛就开始发亮,只有受过饿的人才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中午,玛丽带着一队厨娘做了一顿量大管饱的南瓜宴。

    主菜是一头大肥猪,肥肉煎出油再和大蒜、南瓜一起爆炒,炒香之后再焖熟,出锅时香喷喷的。

    主食有南瓜煎饼、南瓜馒头、南瓜面包。

    得益于此次收获的南瓜肉质十分松软,可以和面粉完美糅合在一起,煎饼可以面粉南瓜各掺一半,就连做馒头和面包,都可以掺三分之一南瓜肉。

    猪肉焖南瓜是最受欢迎的主菜,可是万万想不到,最受欢迎的主食居然是水煮南瓜,油盐都不放的那种。

    按斯道尔的说法是:“甜!很清甜!”

    林五终究还是低估了人们对甜食的渴望。

    想想那三十亩旱田上的大麦,似乎可以把研究麦芽糖提上日程了。

    说到加餐,就好像在群里发红包那样,平时潜水的人都炸出来了。

    林五竟然在人群中看到了一个瘦削的身影,跟在玛丽后面混饭吃,正是那个用一个银币买回的逃奴。

    “叫什么名字?”林五把这人买回来,到现在都还没正式说过话呢。

    捧着一大碗南瓜焖肉的奴隶使劲地咽下口中的食物,不安地退后了一步,摇了摇头。

    玛丽在旁出声:“这孩子一直都不说话,但能听懂我们说的意思。奴隶都是这样,刚开始害怕,过段时间就好了。”

    “那好,你和约翰看好他,伤好了就先让他去放牛。”

    林五取来一碗浓汤放到那奴隶面前:“喝点汤,补补身子,以后跟着我干,能吃饱!我看你和大黑牛有缘,就暂且叫你小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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