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最终判决!(附带解释,必看)-《你当律师,把法官送进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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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被诉讼方是否将行政处罚通知到位。”

    “诉讼方当事人,张来冬。”

    “请问伱是否接收到了被诉讼方的通知责令和是否进行过申请程序?”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

    张来冬沉了一口气,缓缓开口道:“我接受到了责令的通知,不过我都是按照对方的要求进行整改了,也申请了相关的程序,不过都没有得到回应和批准。”

    “那你受到三次责令的通知,间隔时间是多长时间?”

    审判长白安再次询问。

    张来冬思考了数秒,随即开口:“间隔时间不超过一年。”

    咚咚咚!

    法槌敲响。

    “现针对诉讼方提起的行政诉讼,对于被诉讼方进行提问。”

    “被诉讼方是否收到过张来冬的批准申请。”

    孟海洋深吸了一口:“是,接收过。”

    “几次?”

    “三次。”

    咚咚咚!

    “询问完成。”

    “被诉讼方针对诉讼方控告你方没有通过或回复张来冬的批准申请有没有异议?”

    “没有。”

    咚咚咚!

    询问完全部情况和查看完相应的证据以后,白安心里面已经有了判定。

    针对于苏白提出来申请的行政诉讼。

    目前来看,基本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了。

    水管所违反了相关的处罚条例,现在需要判定的是,处罚多少合适。

    理清楚这些关系以后。

    白安再次敲响了法槌。

    “各方对于本案还有没有要补充或者陈述的事实依据?”

    听到这句话,三方都意识到,要进行最后的法庭陈述了。

    苏白:“无异议。”

    莫晓:“无异议无补充内容。”

    孟海洋:“无异议,无补充内容。”

    咚咚咚!

    “各方对于本案已经均无异议,下面开始各方最后的法庭陈述环节。”

    “现在请诉讼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紧接着开口:“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针对于检方控告我方,非法建桥,我方没有任何的意见。”

    “但是对于我方寻衅滋事的罪名,我方认为我方的初衷点是好的,并且没有强拿硬要的行为构成。”

    “并且。”

    “根据我方提供的证据表明,我方修桥的确有助于村民的方便行驶,没有出现强征强收的情况。”

    “从本质上面来讲.…”

    “我方的行为不构成影响社会的秩序,还请审判长从这一方面进行考虑。”

    “同时。”

    “面对行政处罚,我方认为过错方是在于,行政方面处罚违法。”

    “这也是我方被罚30万的缘由。”

    “即,我方申请对我方的行政处罚进行撤销。”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在苏白陈述完毕以后,审判长白安将目光落在了被诉讼方席位,检方莫晓的身上。

    “请检方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莫晓简单整理了一下自己的陈述材料,紧接着开口。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我方认为,当事人张来冬,建桥收费法律事实依据存在。”

    “诉讼方不能提供充足的证据来证明当事人张来冬没有寻衅滋事,没有扰乱社会秩序。”

    “我方认为,应当维持一审判决,判处张来冬寻衅滋事。”

    “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完毕。”

    咚咚咚!

    在莫晓法庭陈述结束以后,白安敲响了法锤。

    并扭头看向了被诉讼方孟海洋。

    “还请被诉讼方,水管站委托律师进行法庭陈述。”

    “好的审判长。”

    孟海洋微微点头,随后开口道:“审判长,我方法庭陈述如下:”

    “当事人张来冬,非法建桥属于事实,证据事实表明了张来冬的确是属于非法建桥进行营收行为,有关部门对于其处罚有理有据。”

    “还望法庭考虑到这个事实依据。”

    “审判长,我方陈述完毕。”

    三方全部陈述完毕以后,审判长白安。

    咚!咚!咚!

    敲响了法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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