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史家明:.…. 合议庭的商讨中,他执意要这么做的话.…那结果可是由他全部承担了。 史家明笑了笑:“算了算了,我就是这么一说,开玩笑的。” “咱们肯定要依照法律来进行判决。” 对于史家明玩笑,宋远辉直接不予理会,而是看向了孟浩: “你说的换个思维想想,是换什么思维?” “应该从正当防卫的角度去考虑?” “嗯!” 孟浩认真的点了点头:“我的意思是,咱们不一定非要从陈斌故意犯罪的角度去代入。” “毕竟.” “根据目前的庭审情况来看,被告方律师的陈诉,都是有法律依据的。” “而检方的控告,显得有一些单薄。” “嗯!” “我明白了,等待着开庭吧。” 在听完孟浩的大致解释,宋远辉收起诉讼材料,点了点头。 . ….…. 很快,休庭时间结束。 在书记员的再次开庭声中,三名合议庭成员走上了庭审台席位。 落座。 根据休庭时,对于苏白以及检方的答辩内容的整理。 宋远辉敲响法槌:“休庭结束。” “现在针对陈斌一案,继续进行开庭审理。” “被告方认为陈斌在本案当中行使的是正当防卫的职能,检方对此有没有什么要陈述的?” 在休庭阶段。 吕安和张梦两个人就再次开庭的辩诉,已经整理好了。 面对宋远辉的提问,吕安沉了口气,开口:“对被告方陈述的陈斌行使的是正当防卫的职能,检方对此并不认同。” “首先.” “被告方没有证据能够确切的能够证明,陈斌用刀对李飞和徐冰等人进行攻击的主观意愿不是故意犯罪。” “当事人的口供。” “不足以形成一条证据链。” “依照着陈斌先前的口述,可以结合特定的场景和事实对于其主观进行判定。” “其次,被告方委托人提出来正当防卫..” “对于这一点,检方并不认同。” “….根据刑法中第二十条,正当防卫的解释:”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于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在这一条刑法的理解与适用内。” “有这么一点:其中表明了实施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以及不法侵害者行为的制止,是出于维护法律保护的合法权益而行使的防卫行为。” “在陈斌实施犯罪行为的时候。” “李飞和徐冰等人,并没有对于陈斌实施不法的行为。” “当时陈斌在做什么?” “陈斌那时候是站在房间的角落内,没有人对陈斌进行伤害行为,同时李飞和徐冰等人虽然是在对陈斌的母亲何丽娟进行言语上的骚扰。” “可是.在整个的这个过程当中,没有太过于侵犯何丽娟的法律权益。” “陈斌的攻击行为,利用正当防卫来解释,完全不合适。” 苏白:“???” 这说的是什么话? 侵犯了就是侵犯了,没有侵犯就是没有侵犯,什么叫做没有太过于侵犯何丽娟的法律权益? 还有。 你说过程的时候,倒是把事情的经过都说清楚啊! 面对吕安的陈述,苏白直接开口进行反驳:“我方认为检方陈述的不全面。” “首先,当时陈斌是站在房间的角落内。” “对于这一点,我方不进行反驳。” “但是具体的经过是什么?” “具体的经过是,陈斌在拨打完报警电话后,执法方过来查看了一下当时现场的情景。”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