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九章 热门新人-《官方救世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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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乐圈儿很少有按月发工资这么一说,享受这种待遇的都是七流八流小角色,和“星”字不沾边儿,在公司里更像个职工,而不是艺人。
稍微有点潜力价值的,或者是科班出身的签约艺人,基本都是签约金加年薪,除了这两项死工资之外,为了鼓励艺人进步,公司还会将艺人平时创造的收益与其进行分成。
新人出道一般是没有分成的,公司还不能确认新人的实际价值,签约金和年薪已经是很大的风险投资了。
但只要新人体现出了自身的话题性、吸金能力和潜力,一般的公司都会比较慷慨。
小台湾影音山中传媒,为潜力新人开出的分成起步价是通告营收的一成,收自各方合作单位和粉丝对艺人的额外赠礼,艺人可以视情况接收,但要将所收赠礼价值的一半,以现金的形式上交给公司,如果艺人愿意,也可以从来年的年薪中预先扣除。
难怪现在想当艺人的比想当官儿的还多呢,纪委比娱乐公司狠多了,收到的东西全得上交……
说到这里,有一道深度逻辑思维题需要大家做一下:请问,如果女贪官在性贿赂中怀孕了,那么按规定,这个孩子到底是属于个人还是属于组织?
咳咳~说回正题。
对于一出道就大热的新人,公司一般还会开出更高的分成比率。这是保险手段,热门新人必然会引起同行的争抢,有不少公司都非常愿意替艺人支付百倍的违约金,新人的签约金都不是特别高嘛,只有通过重视和重奖,才能留住新人,这也是很多新出道的艺人用不了多久就会变得膨胀傲娇的原因。
我们这一期新人中,最快的已经出道一个月了,在公司的巧妙运营下,都收获了一些关注和话题,其中以花魁一枝独秀,文氏兄弟紧随其后。
三个人毫无意外的都和公司签了分成合同,开始赚“计件工资”了。
花魁在短短一个星期时间里,就收到了广告、代言、综艺节目、网络直播、客串嘉宾等等一大堆的合同邀请。公司忙的都不敢给她出专辑,不敢让她演电影了。
花魁和公司进行了一番仔细的删选,从这些来自外围的合同中选定了一切档次够高,又符合花魁人设的签了下来。
合同一签定,活儿还没干,钱就先下来了。急着付款是为了给花魁一个良好的印象,增加未来合作的可能,谁都能看得出来,这是个顶着新人光环的天后巨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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