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七章 版权洽谈-《宝岛1992,从四小天王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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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如果还有其他什么要求,也可以一并提出来。

    你是我一手挖掘出来的,我并不想因为经济上的问题影响了我们双方的关系。”

    不等陈启明说话,葛福宏又如此说道。

    嗯,她这话虽然大部分在表述不希望双方的关系破裂,但还有一点就是,她在提醒陈启明记住,你是我挖掘出来的,是我一手提拔了你,你如果有良心,就应该记得我的好。

    对于她的话,陈启明装作不知道其中的深意,说道:

    “谢谢葛姐,关于唱片提成跟经纪提成我没什么意见,可以完全按照葛姐你的意见来,不过……”

    本来听到陈启明说同意她的意见的时候,葛福宏心里还是很开心的。

    但当陈启明的那句“不过……”说出来以后,她忍不住心中一跳。

    她知道,决定陈启明是否留下的重要因素来了。

    深吸了一口气,她说道:“伱直接说。”

    陈启明稍稍酝酿了一下话语,也不啰嗦,直接说道:

    “版权,我希望我自己创作的歌曲版权能归我个人所有。”

    “什么?不可能!阿明,这绝对不可能!”

    听到陈启明的话以后,葛福宏差点没跳起来。

    如果说签下陈启明是葛福宏觉得非常有成就的一件事的话。

    那在签约之前答应陈启明,他创作的歌曲版权共有这件事就是她自己都认为糊涂的一件事。

    当时,她最看重的其实是陈启明的外形,以及有音乐基础,可以更快的将之打造成下一个郭富城。

    因此,对于当时陈启明的这个要求并不是太在意。

    哪怕当时陈启明拿出了一首质量不错的歌曲,她也认为这是意外。

    就像王杰一样,灵感来了的时候能创作出一两首不错的歌曲。

    这样的话,就算把这些歌的版权拿来跟陈启明共有也没事。

    只是……

    她完全没料到陈启明会这么妖孽。

    两张专辑,他自己包办了里面的大部分歌曲。

    并且,两张专辑中传唱最高,最受欢迎的歌曲都全是他的作品。

    这個年代,唱片公司为什么会重视歌曲的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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