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零三章 血染江山壮行色-《无耻之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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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上阴霾聚拢,人间难见晴朗。

    鹅毛大雪飘然落下,江山染白,万里一色的苍穹下。

    能见度急转直下。

    但据说这种情况对功夫已臻化境的高手并不会造成多大困扰。

    两个男人四目相对的刹那,李牧野的短刀指着对方,而就在这一瞬,咸东平忽然拔枪。

    动作比闪电还快,迅雷不及掩耳的瞬间指向了李牧野的头。

    从一开始,这就不是一场功夫高低的较量,作为顶级职业杀手,在这种情况下,他根本没打算选择用格斗的方式解决问题。对于自己的拔枪速度,咸东平向来很有信心。哪怕他已经瞧出李牧野手中短刀的机关。

    轮式手枪和咸东平的大黑星的枪声同时响起!

    两个人却有不同的结局,出手快半拍儿的咸东平当胸中弹后缓缓倒在了地上,而慢了半拍儿的李牧野却还站在那里。

    在对方开枪前的一刹那,李牧野歪了一下头,这个动作误导了咸东平,让他把瞄准的目标由头部改为当胸。就算临时修改目标他也还是更快的一方。而李牧野则从一开始就瞄准了更容易被打中的当胸心脏。枪声响过,外面的西装和里边的衬衣都是避弹衣,并且还穿了一件坚韧绝伦的飞天夜甲的李牧野理所当然占了便宜。

    所以,尽管咸东平的动作更快,枪法更厉害,最后倒下去的却是他。最顶级的杀手,都很少穿避弹衣,因为他们更崇尚的是进攻,追求的是精准和快速,避弹衣的存在会影响拔枪速度,而且那东西并不能保护住全部要害,而高手过招,往往只要一个明显破绽就够了。他之所以会输掉性命,其实只是输给了李牧野歪头的那一瞬。

    李牧野这一枪打的不够准,没有直接命中心脏,但好在轮式手枪的子弹被张金亮改装过,而且抹了毒药。咸东平已经无力回天。李牧野并不打算这么放过他,牛毛针跟着命中在他拿枪的右手背上。半身麻痹,手枪落地,咸东平刹那间万念俱灰,眼神中充满了不甘和不解。

    “为什么?”他忍着剧痛,手按在当胸,血咕嘟咕嘟的往外冒着,心有不甘的问道:“为什么你会歪一下头?”

    这是一种感觉,或则说是预判,在咸东平抬手的刹那,本能做出的规避动作。

    “因为我脑袋上没有避弹衣。”李牧野走过去,将短刀刺入咸东平的心脏,道:“我得活下去,所以只好送你去死!”

    “你也活不了多久了。”咸东平丢出这句话,一瞪眼,全身一紧,死硬了。

    李牧野看着手中的短刀手枪,又看了看地上的尸体,轻轻叹了口气。如果没有这些厉害的杀人武器,凭自己的真本事,按照许扬尘说的那个实力划分层次比较,十个小野哥也未必够他打的。

    这个时代,不属于武夫。

    ??????

    北方的雪,南方的雨,究竟哪个更冷一些?

    这个问题的答案似乎跟温度无关,而与幸福指数息息相关。

    快乐的人总有温暖的感觉,被人温暖也温暖别人。不快乐的人则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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