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一顾茅庐收小弟-《独在异乡为咸鱼》


    第(2/3)页

    虽然已经见识过小约翰的高大,但林五的心里依旧震撼:这孩子应该就是玛丽的女儿吧,吃什么长大的?明明比我小半年,怎么长得比我还要高?

    没记错的话,她应该才一岁吧,已经会走路啦?

    还一头槌把我打趴?

    瞧这身板,这气质,难道我不是主角,妮妮才是?!

    ······

    看着妮妮从小约翰手中取走甜点,咬了一小口之后,幽蓝的大眼睛一亮,然后把甜点掰开两半,和小约翰一人一半,吃得眼睛都眯起来了。

    林五赶紧爬起来,把整包甜点往妮妮面前一递。

    蓝色大眼睛又亮起来了。

    只不过这次在玛丽凶狠的眼神下,忍受住了伸手的冲动。

    见此情况,林五满意地对玛丽说:“我和她们聊聊,你先不用管。”然后,自己取了一块甜点放入口中,在取出第二块递到妮妮面前,说:“你吃。”

    闻着香甜的味道,妮妮看了一眼玛丽,见她没有制止,就赶忙一口吃下。随即拿出第三块甜点递给小约翰。接下来就顺其自然,排排坐,分果果,很快就打成一片。吃完甜点,三个小孩就成为了好朋友。

    呵呵,终归是孩子,可以用糖果收买。

    看到刚才妮妮惊艳的出场,还以为碰到一个想自己一样的妖孽呢。

    世上哪有那么多穿越而来的人,有自己一个就够了。

    ······

    摆平了两个熊孩子之后,就问玛丽:“约翰呢?”要收别人的孩子孩子做小弟,可如果家长不同意的话,那就尴尬了。好在,约翰很快就闻讯赶了回来。

    一身农夫打扮,赤脚,手提一只野鸡。如果忽略他两米多的身板和金色的头发,乍眼一看,和东方大国的农民送礼时一样,拘谨、扭捏、不好意思,手都不知道摆哪里了。

    走上前,拍了拍对方那沾着泥巴的膝盖,昂着头大声说:“约翰,以后你的孩子就跟着我干,有我一口吃的,就不会亏待他们。你同意吗?”

    高大的约翰连忙像小鸡那样点头,大声地回答:“少爷,这是我们的荣幸。小约翰和妮妮以后都会听你话。”说完,转头看向两个熊孩子,双目一瞪,正在嬉戏两兄妹马上安静下来。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