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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林默倒是知道为何市面上笃信横滨正金银行便是其后台,甚至说其就是披了层皮的横滨正金银行分行、营业部等的原因,因为抵押单上明确标明,相关抵押借贷业务汇兑部分服务由横滨正金银行提供,横滨正金银行保留对欺诈、侵财等行为的追究权利。
这些意味着,抵押借贷向钱庄贷出的,可能还是银元这类,不过对方未标明,但说汇兑部分服务由正金银行来提供,至少说明不是直接借贷出日元来的,而是借出后他又帮你从正金银行换成了日元,只不过他们在背后可能签有某些协议之类,无需亲自再行办理,直接拿给你就是。
好一手偷天换日、避重就轻,若非逐条仔细查阅,怀疑有问题并大致了解其中的猫腻,估计看到这个,也大概率只会如市面上的那些传言,认为只是日元来自于正金银行,而非中间还有什么倒手。
搞这个,一个估计是想通过正金银行,在必要时候,给日本政府通过插手、干涉、施压等手段,为保障其利益提供合理借口、由头之类抓手,毕竟所在地名义上是华界管辖,而生意又有极大擦边、钻空子嫌疑,还是需要留后手的。
另一个,林默怀疑对方也有牵连横滨正金银行,借由对方特殊政府背景身份,好在捅出娄子时,拖逼政府下水,好挽回乃至只是为获取更大利益。
若真有此缘由,那操盘此事之人身份绝不简单啊!敢这么搞,还能让背了锅的上海横滨正金银行分行默不作声,其人一定大有来头!林默想着,可惜目前压根不知道是何人。
另外,这点与其他谋划跟条款中的其他猫腻也应该是相呼应的,还有后面的追究权力啥的也模糊不清,像是侵财,侵啥财?还不上款算吗?追究是要追究啥?是进行惩处,还是追索钱财?对方明显在条款中留足了狡辨争论的余地,更别说背后可能还另立了其他条款,只能说肯定是存在不良居心的。
林默再过了一遍进行查缺补漏后,确认没有遗漏,之前刻意点了相较耗时的菜,现在也弄好一并端了上来,招呼了王有胜一声,林默接过小二递来的饭碗,直接开吃。
“两位大哥是炒银子的?”小二比较年轻,估计还不到二十,现在又不是饭点忙的时候,看见林默随手放在一边的合约,便在一旁手脚麻利的伺候着,并好奇的询问打听起来。
“你也知道这个?”林默反问了声,有些好奇的看向对方。
小二见状,笑道:“买卖这东西的地方就在旁边不远嘛!炒这个的人多,平常也有不少炒这个的人上店里,听说过一些。”
“…人确实多…”林默点头,道:“那边现在到处是人,想找个能坐的地方避避太阳都找不到,只能往这边跑了。”
见林默一直没说他想听想知道的东西,小二顿时有些急了,指着合约问道:“这个东西能值多少钱啊?很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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