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有利的形式-《我的大不列颠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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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伦敦利润增长了百分之二,约克增长了百分之一,白金汉郡增长了百分之四……”接着露西又汇报了各郡的利润增长情况。

    “上个月的利润还算不错了,利润增长的酒馆总理按照惯例增加他的工资,利润掉下的扣掉其奖金。”爱德华十分装逼说了一句决定数十人收入分配的话。

    “是的!国王陛下!”露西不见了平日的顽皮,一脸的严肃认真表情。

    没错!酒馆就是爱德华花了五年来经营的唯一方向。

    起先爱德华刚来到英格兰的时候,作为一个五岁的小王子,尤其还是个忧郁患病的小王子,是没有什么能力来开展活动的。

    等到一年后,爱德华身体已经明显好转了不少,于是他就开始了一个他苦思良久的计划——开酒馆。

    是的,没错!就是开酒馆,一个即可以敛财,又可以随时收集情报的好方法。

    有人就要问了,为什么一定要开酒馆呢?那时因为爱德华不会做镜子,也不会做那个穿越者必备的珍妮织布机,更不会炼钢铁了。

    说白了,爱德华以前就是个四肢不勤,五谷不分的小白大学生。

    只记得高中时上过的化学课上的蒸馏技术,于是酿酒就成为爱德华几乎唯一的选择了。

    接下来又摆在爱德华面前的是如何扩大利润,增加产业链。而这时的酒馆与卖酒就联合在了一起。

    于是,爱德华用自己唯一的财产——50英镑,来酿造高度的大麦酒和黑麦酒,来进行资本的原始积累。

    伴随着几百农奴的辛苦劳作,50英镑转换成了500桶的高度的大麦酒,随即又以每桶两英镑的高价卖给了正在迅速扩张的皇家海军后,利润直接达到了950英镑。

    什么?以公济私,整个英格兰都是我家的,济什么私。

    其实,那五十英镑只是用于买蒸馏用的机器,剩下的大麦呀,人力呀,都是在王室的农奴庄园里完成的,成本几乎没有多少。

    接下来,因为爱德华的高度酒的保存期比一般酒几乎高出一半来。于是订单如雪花般飘来,而爱德华就又购买几套机器来生产,整个半年就赚了几乎五万英镑。

    接下来就是愉快的扩张时期了,爱德华首先让五十名年轻的农奴学会了记账,接着就收购各地的小酒馆。

    慢慢的依靠高度的大麦酒,小酒馆很快的如吹气球般状大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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